【愛火燃荊】美麗的陷阱
今日社會的風氣「以言入罪」已非一件罕有的事,很多人為了個人的利益不惜利用任何手段。在舊約聖經中,耶肋米亞先知也曾指出人心的憾事:「來,我們用舌頭評擊他,不注意他的一切勸告」(耶十八18)。這不單發生在政治上、亦發生在商業社會的競爭中、更甚者也出現在教會的信仰團體中!保護及爭取個人利益是否真的如此重要,以致傷害了身邊的人、也傷害了自己,使自己的品格蒙污!
在本主日的福音中敘述了主耶穌面對那位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驟眼看來,如此的婦人已是有例可循,理應知道如何處理!為甚麼經師和法利塞人要將她帶到耶穌面前?他們如此問耶穌:「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甚麼?」(若八4)事實上,這些經師和法利塞人已知道如何處理這位婦人!若他們是按梅瑟法律行事,亦沒有人會異議的!但是,他們卻問耶穌:「可是,你說甚麼?」這並非無知,而是挑戰!然而,在這描述中仍有一個漏洞:按梅瑟法律犯姦淫的男女應同樣受罰;但是,在描述中卻沒有提及這位犯事的男人!故此,這些經師和法利塞人有意設下陷阱,設法讓主耶穌跌入其中:「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若八6)。
但是,主耶穌的回應亦令人意想不到,也令人難以捉摸:「耶穌卻彎下身來,用指頭在地上寫字」(若八6)。主耶穌這個無言的回應實在有甚麼意思,我們未能有全然的答案!或許只是一種為免跌入陷阱而無可無不可的態度、或許祂在默想耶肋米亞的勸告:「上主,以色列的希望!凡離棄你的,必要蒙羞;上主,凡遠離你的,必被記錄在地上,因為他們離棄了活水的泉源」(耶十七13)。如此,主耶穌藉著在地上寫字提醒那些控告者,他們在天父面前也是罪人、他們也要接受天主的審判,因為他們拒絕了主耶穌的邀請:進入活水的泉源,在祂內的信德!如此,當我們指正一個人的錯誤時,或許我們需要先反省自己的態度及出發點!事實上,我們在生活上很多的困難及矛盾,均是由於雙方的決定所做成;因此,「解鈴還須繫鈴人」, 只有「平心」的交談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一切指責、批評、對罵實在徒然無益!然而,主耶穌在地上寫字也是一種心靈的「獨白」:祂並不需要向任何人說出心底話,只需在心中與天父密談。這也是一種我們處理問題的可能性:我們先在祈禱中,將我們要向對方所說的話,向天父述說一遍。如此,我們在這種「心靈獨白」中,已將我們的情緒表達出來,亦知道我們向對方所說的話的真正意義。經過「心靈獨白」,我們會發現與人的溝通較前「水到渠成」!
「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 他便直起身來,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若八7)按梅瑟法律:「根據兩個或三個見證的口供,即可將這該死的人處以死刑;根據一個見證的口供,卻不可處以死刑。見證人應先下手,然後眾人纔下手將他處死:如此由你中間剷除了邪惡」(申十七5-7)。因此,這些經師和法利塞人是這個婦人的控訴者,理應由他們先投石;但是,主耶穌卻挑戰他們: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如此,主耶穌提醒了他們或許也是罪人!雖然,他們與這位婦人所犯個別的罪有所不同,但他們同樣拒絕個人的成義及擁抱單純的謙卑,也就是天父前面對真理及對他人的尊重。但主耶穌並未有指責他們,只是「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若八8)。主耶穌留下空間給他們,「他們一聽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至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若八9)。我們並不清楚他們離開的動機,或許他們明白設下的陷阱失敗了、或許主耶穌的話觸動了他們的內心:他們感到自己的罪過而有內心的皈依!然而,當眾人離去後,只有主耶穌和這位婦人。最後,主耶穌對這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八11)
主耶穌的慈悲及憐憫並非溺愛,祂要求我們悔改皈依;因此,祂並沒有否定這位婦人所犯的罪,而是要求她不要再犯罪,給與她一個重生的機會。我們在信仰生活中也不要自恃主耶穌對我們的憐愛而忘記悔改更新;否則,我們將會被驕傲、自大,而忘記了創造主的慈悲及美善而陷入罪惡之中!一切美好的事物均是天主的恩賜,若我們忘記了感恩而自恃個人能力的造化,則一切美麗的成果均會成為我們跌倒的陷阱!
• 本欄上期標題應為「父子情深」,特此更正及致歉--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