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被誤解了的「天主公義」
教宗方濟各宣佈今年是慈悲特殊禧年,並在《慈悲面容》詔書第20 、21 點,特別著墨於「正義」與「慈悲」的關係,說明「不是兩項相矛盾的事實, 卻是同一事實的兩個幅度」。教會在實踐「教會與工人,承擔並同行」的使命時,特別值得去深入反省天主的公義與慈悲。
天主曾藉依撒意亞先知告訴我們: 「因為我的思念不是你們的思念,你們的行徑也不是我的行徑:上主的斷語。就如天離地有多高,我的行徑離你們的行徑,我的思念離你們的思念也有多高。」(依五五8—9)這句說話不但指出,若不是天主啟示我們,單憑我們的智力,恐怕我們是永遠沒有可能認識和了解祂的旨意;而且,天主對人類的愛,是匪夷所思,並且容易被人曲解。
例如「公義」這個概念。神哲學家告訴我們:「天主是公義的,否則祂不是天主。」但人往往以自己心目中的公義去理解天主的公義。所謂「殺人填命,欠債還錢。」這是眾所周知的公義,而且聖經也是這樣教導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要為人所流,因為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創九6)相信天主是不會反對自己的說話罷。
可是「殺人填命」, 在天主眼中真的是公義嗎?試再想想創九章六節的後半節,「因為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 是天主的傑作。你殺了我一個人,就是破壞了一件天主的傑作; 我為死者報仇,殺你一個人,我又破壞多一件天主的傑作了。我們好像在瓷器店內互相投擲名貴瓷器的鬥氣兄弟,你和我對瓷器店的店主公平嗎?對天主公義嗎?所以報仇的主動權不在人, 而在天主。「復仇在我。」(申卅二35 )
好吧! 就讓天主自己去決定吧!我們的天主是賞善罰惡的天主。祂肯定會公平地對待善人,對待為祂工作的人。如果我們真的這樣想,我們的思念離天主的思念還很遠!且讀一遍瑪竇福音的「僱工比喻」( 瑪二十1 — 16 ) 吧! 天主愛祂所造的每一個人。所以每個人無論認識天主有多深淺,服事了祂有多久,他們都能獲得救恩(記得十字架上的右盜嗎?)。天主的公義就在於此,如果祂斤斤計較,反而對人不公義。
「我的公義來近了,已不遠了,我的救恩不再延遲」(依四六13 );「我的救恩就要來到,我的正義就要出現」(依五六1);「上主已經宣佈了自己的救恩,將自己的正義已啟示給萬民」(詠九八2), 我們可以看到,天主在舊約的時候,已清楚地啟示我們,他的公義表現在祂的救恩當中。
那麼,慈愛的天主不會懲罰邪惡的人嗎?不懲罰惡人,我不服氣。(看到「蕩子回頭」中的長子的影子嗎?)不過,當我們看到天主「懲罰」惡人,大快人心的時候,我們不要誤會天主在彰顯我們所理解的「公義」。其實天主是想制止惡人繼續犯罪,繼續傷害自己。從另一個角度看,天主在彰顯祂的慈悲,給予罪人悔改的機會。那麼,義人、遵守天主誡命的人又為甚麼要受苦呢?這是一個很難圓滿地解釋的奧秘, 有機會再分享。簡單地說,義人的受苦是在分擔耶穌基督為教會所受的苦難。「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一24 )。
出於愛,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創造了我們。當人類犯罪跌倒時,天主並沒有嫌棄自己的傑作,決定拯救人類。天主的公義就在於祂拯救我們,在於祂對我們的慈悲。天主的公義與天主的慈悲, 其實是同一個硬幣的兩個面!當我們與工人同行時,我們應常常記著天主的慈悲與公義︰祂愛護正義和公理,祂的慈愛瀰漫大地。(詠卅三5)天主涵蓋正義,並以更偉大的事件來超越正義,使我們經驗到愛才是真正義的基礎(詔書第21 條)。憑著愛,一同建設和平、公義與仁愛的社會。
•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