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新手諭談性侵犯案

期數
3773
刊登日期
2016.06.10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6 月 12 日

( 梵蒂岡電台訊) 教廷六月四日公布教宗方濟各《如同一位慈母》手諭,以加強教會內保護青少年的工作,其中規定主教若疏忽處理未成年者遭性侵犯的個案,嚴重者可遭免職處分。

新手諭指出,若疏忽行為嚴重,聖部將會展開調查工作,頒布免職法令,而免職決定必須呈交教宗批准。

教宗闡明,「保護及照料兒童是整個教會的責任, 教會的牧人更應負起這項責任」,而教區主教和修會長上更該勤奮地保護託付於他們的弱小者。

《教會法典》規定有「重大理由」的情況下,可罷免主教的教會牧職,現在也包括「在未成年者和脆弱成年人遭性侵犯個案中,主教怠忽職守的行為」。聖若望保祿二世在任其間頒布、本篤十六世予以修訂的《保護聖事的神聖性》手諭已作出相關規定。

《如同一位慈母》手諭指出,教區主教或東方教會主教以及地方教會臨時負責人,若因疏忽或缺失而導致個人或團體損失, 可被「理所當然地罷免牧職」; 受害一方所遭受的損失可以是「身體、道德精神或財產」,主教或修會長上「只有在客觀並極為嚴重地疏忽應盡牧職的情況下,才可被免職,即使他個人並沒有嚴重的道德過錯」,然而,在未成年者遭性侵犯的個案中, 只要有嚴重的疏忽行為,就足以受到免職處分。

新手諭續指, 針對重大的疏忽行為,相關聖部, 包括主教部、萬民福音傳播部、東方教會部、修會部, 可開始調查,並通知當事人可經由法律途徑為自己辯護; 相關主教提交辯護書後,聖部可決定是否作補充調查。

法學專家團體協助教宗

此外, 手諭也列明罷免牧職的程序,聖部將在常務會議上決定是否「在最短時間內頒布免職法令」,或規勸相關主教在十五天內辭呈,聖部於期滿時再頒布法令,無論如何,聖部作決定前必須先呈交教宗,教宗在「作最終決定前, 將得到一個專門法學家團體的協助」。

聖座新聞室主任隆巴爾迪神父(F. L o m b a r d i)隨後發表聲明,強調上述手諭提出的免職程序並不牽連信理部,因為所涉及的個案並非濫用職權罪,而是怠忽職守,因此,此處不是刑事訴訟,因為未涉及犯罪行為, 只是疏忽。

隆巴爾迪神父說, 以上這點並非創新,創新的是「教宗在作出最終決定之前,先建立一個專門法學家團體來協助他」。該團體將會由樞機和主教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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