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者談教徒藝人角色

期數
3671
刊登日期
2014.06.27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6 月 29 日

(本報特稿)不少本地公教藝人在鏡頭前後見證信仰,如參與大型福傳活動等。論者指公教藝人受制於形象及生活作息顛倒,不容易公開分享信仰及參與教會生活,教會團體應關心他們的成長。

早前「逾越之音」舉辦福傳音樂會,有份參與該活動的教徒藝人羅蘭早前對本報說,每位基督徒都有相同的信仰與福傳責任,無論是否藝人均有責任在公共領域見證信仰。「我們只是普通人,不過我們因著工作而較多機會接觸大眾而已。」她說。

羅蘭二○○○年取得金像影后時對鏡頭喊了一句「阿肋路亞」去感謝天主,讓更多觀眾知道她是天主教徒;其後她又拍攝到梵蒂岡朝聖的電視節目。

不過,她指藝人福傳不應只在鏡頭前,而是「在平日活出信仰,做回自己」。羅蘭說藝人也要重視信仰生活,主日須上班就應盡量參與提前彌撒。談到鏡頭前福傳,她表示「基督教徒進取,天主教徒則比較內歛」。

恩保德神父(G. Giampietro)透過「逾越之音」等平台凝聚信徒推動福傳,曾邀請公教藝人和音樂人參與音樂製作和演出。

「平信徒成聖不是在教堂神聖空間,而是在職業上回應自己的召叫。」恩神父對本報說, 藝人在社會的影響力大,其中包括福傳層面,同時他們在這行業面對不少挑戰,教會團體應陪伴並滋養他們的信仰生活。「藝人生活忙碌,作息與一般上班族不同,隨時會被派往外地工作一兩個月不能回家。」他說。

「教徒藝員若大談信仰,或會遭標籤和定位,甚至影響工作機會。」恩神父說好些藝人擔心形象或戲路受限制而少有表露教徒身份,他認為,在媒體前福傳需要勇氣。

前電台娛樂台新聞主播、現電台節目主持彭震宇認為,教會團體應多關心藝人,推出相關的牧養工作,例如基督教團體會以團契形式凝聚一群藝人。

「藝人憑著其良好形象,擔任不同產品或機構代言人。雖然教會不需要『代言人』,但藝人可借此優勢見證信仰。」青年信徒彭震宇說,未計影星,近年活躍的歌手其中十五位是天主教徒,惟只有極少數公開其信仰:「當教徒藝人沒有宣傳或形象負擔,才會較願意談論身份。」

對於基督徒包括藝人在媒體談論與世俗價值不同的信仰立場,往往會惹來反響,他說就戀情和性倫理話題而言,這與社會能否正面談性有關;若藝人所提出的論點過於脫離生活,則易遭質疑,「若身體力行去分享實際經驗,傳媒就不會挑戰」。(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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