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不容辭】誰在衝擊誰?

期數
3672
刊登日期
2014.07.04
作者
葉寶琳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7 月 06 日

筆者執筆之時,民間公投數字已過七十五萬,另一邊廂,近幾個月反東北發展的民間抗爭,凸顯不民主制度下的議會失效,以零票自動當選的立法會財委會主席吳亮星主持會議程序混亂,連建制派都批評他不宜當主席,整個過程,讓香港人思考到沒有民主政制,低質素的參政人士將會在小圈子選舉下繼續盤踞議會位置。

上星期五,已是立法會審議東北發展前期工程的第七次會議,村民組織和聲援團體也舉行了七次集會,每次村民長途跋涉來到立法會表達意見,可惜每次卻只有極少媒體報導,若沒有六月六日和十三日的進入立法會大堂和衝擊事件,也沒法令一年多以來備受冷待的反對聲音重現於公眾面前。

對於立法會門前的行動,我們可有不同看法,但若只把我們的目光集中在該半小時,其實是見樹不見林。

整個計劃佔地六百一十四公頃,收地約四百公頃,住宅用地只佔九十六公頃,提供六萬零七百個單位,公/居、私營房屋比例為四六比,實質用於公/居屋的土地面積只有三十公頃,即整個發展區總面積的百分之六至七。可是被剔出計劃的粉嶺哥爾夫球場,其佔地面積為一百七十公頃,無須發展東北,足以興建六萬零七百個單位有餘!而房署原本擬在元朗朗屏西鐵站對開的橫洲的棕土(倉地),興建一萬七千個公屋單位的大型屋邨,接近全港一年公屋建屋量,卻因地主不滿收地安排,計劃面臨「縮水」至只有約四千個單位,至於其餘單位會否和何時興建則未明。另外目前數以千計公頃的閒置官地,也是可供建屋的土地。

高球場、棕土、閒置官地都是沒有人居住的土地,都可作為建屋的選擇,但政府卻偏偏選擇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區近萬村民居住的家園,卻讓大部分原居民村得以保留,不但造成新界村民間的分化,被迫遷的村民,即使擁有私人土地,其賠償卻不足以重建家園,也失去社區網絡,租戶更面臨地主迫遷,更為弱勢,這可會是發展的公義?

除此之外,還有地產霸權的問題。計劃表示擁有四千平方米土地的地主就可申請換地發展,結果只有大地產發展商或坐擁大幅土地的原居民才能擁有這麼大的土地,讓地產商將賤價囤積所得的農地直接開發,過程中只需私下補少許地價,「原址換地」促成以公帑設基建,變相補貼地產商發展。

村民被犧牲,如此利益分贜,是透過毀滅小市民家園而達成的,這種制度暴力不是更可怕嗎?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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