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角】笑,無罪?
期數
3674
刊登日期
2014.07.18
作者
夏志誠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7 月 20 日
現代社會生活緊張,壓力巨大,人們都習慣找娛樂來輕鬆一下。方濟以他敏銳的靈性觸覺,在忠告集第20篇,為我們分辨出兩種迥然不同的喜樂:「只在吾主至聖聖言及事跡中,尋找喜悅和愉快的;並且用這些領導人們在喜樂及愉快中,走向天主聖愛的修士是有福的,那喜歡輕浮無所謂的閑語,並用來引他人嬉笑的修士是有禍的。」
方濟所指的「至聖聖言及事跡」,可以狹義理解為「聖經及禮儀」,但更值得我們留意的是他把「吾主」放在兩者之前,也就是說,「主」才是在一切之上,使人感到喜樂和愉快的原因!不是因為做了甚麼善工,修了甚麼德行,而是因為主!
感官上的一時之快,只能和肉性的感覺一樣,轉眼即逝。這樣的歡笑,過後只有更大的空虛與苦澀。一個以與主同在為樂的人,當然是有福的,因為他的歡樂將與天主一樣,永遠常存。
聖經金句:「求祢使我聽見快慰和喜樂!」(詠五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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