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公益的智慧

期數
3679
刊登日期
2014.08.22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8 月 24 日

七月十一日,波蘭華沙的天主教醫生查贊(Bogdan Chazan)因拒絕為一名孕婦墮胎,亦沒有轉介她給另一位醫生而遭政府醫院解僱。

查贊向這名被診斷出懷有發育嚴重異常胎兒的母親提供免費醫療照顧,惟他不建議墮胎。華沙市長格朗奇域茲(Hanna Gronkiewicz-Waltz)表示,醫生可以拒絕墮胎,公立醫院卻不可以。

總理塔斯(Donald Tusk)回應事件,稱公共服務容不下良知,他亦強調,無論醫生如何界定自己的良知,他們都必須守法。

事件已臻白熱化,當地三千名醫生聯署《信仰宣言》, 表明他們會拒絕進行不合乎道德的醫療程序,包括墮胎、安樂死和絕育。他們認為,道德律應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

可是,華沙市長和波蘭總理都認為,道德力量不可以凌駕於國家法律。這說法令人心寒,它暗示除了醫生所拒絕進行的墮胎和其他手術以外,國家法律亦不能受到挑戰。

教會訓導指出,公共機構不能凌駕個人良知,這為大部分法律制度所肯定,而且在這些法律制度中,有關良知的條文相當普遍。

菲律賓備受爭議的《生育健康法》包含一項有關良知的條文:個人不應被迫為本身認為在道德上深惡痛絕或是不安的事情提供服務。

即使是眾多粗暴管治社會和維持治安的國家,它們仍會承認因著道德或宗教原因而拒服兵役者的權利,因這權利在法律上備受承認。然而,兩位波蘭政治人物的言論無異於踐踏這種權利。

法律由議會所制定,並在法院獲得認可。若堅持沒有東西可以凌駕這個政府,甚至是更壞的專制政府或獨裁政府,就是主張只有國家才是一切美善和智慧的掌管者。

不少議會和政府,無論是否由民主程序所產生,都藉法律手段把種族主義、民族不平等、奴役、國家恐怖主義和軍隊至上等合法化, 僭用權利去定義何謂公益。

然而,這些方案很多最後不能通過,因為管治當局激起的人民良知,會指出那些政策如何禍延他們的靈性價值,以及個人與群體的基本質素,這足以令管治者改變。

人民勇於挑戰,就能夠改變處境──美國的馬丁路德金和南非的曼德拉堪稱舉世楷模,但兩人均曾因自己的先知見解而受苦。

波蘭醫生表明立場,其中一位更在堅持的過程中失去工作,但他們能喚醒一些人重新思考處境。馬丁路德金說過:「當一個人因良知的呼喚而拒守不公義的法律,而願以身陷囹圄去喚醒大眾,才是對法律的最高的尊重。

當一個政府為要遏止良知聲音而走向苛政,人民亦會逐漸明白, 他們的智慧已經超越這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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