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標準工時調查

期數
3679
刊登日期
2014.08.22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8 月 24 日

(本報特稿)明愛社區發展服務於七月二十二日舉行記者會,發表工時長工人對標準工時立法意見調查報告。調查結果反映八成多受訪者認為現時工作時間太長,嚴重忽視勞工的身心健康。明愛建議政府盡快立法並落實推行每天八小時標準工時, 具體改善基層勞工生活狀況。

政府今年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研究立法制定最高工時的可行性。工時議題的公眾參與及諮詢七月三十一日結束,明愛與一百二十位每週工作超過五十四小時的在職人士深入訪談,了解他們對工時立法及相關立法措施的意見。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主要從事服務業,撇除用膳或休息時間,八成受訪者每天工作十小時或以上,工時中位數為十一小時;時薪中位數為三十三元,遠低於全港行業時薪中位數五十八元。八成多受訪者認為現時的工作時間太長,更有超過兩成受訪者每日只有少於三十分鐘休息時間。當中,近五成受訪者表示接受長工時工作的原因在於收入不足。此外,超過五成受訪者認為合理工作時數為每日八小時。

對於立法規管工時的意見,報告指出超過八成受訪者同意立法規定每天工作時數。接近七成認為立法對自己有良好影響,主要認為能有時間與家人相處或照顧家庭、減少勞損、工作與生活能夠平衡及使工人有保障等。而認為有不良影響的受訪者中,有九成是擔心立法後收入會減少,但當中仍有六成多贊成立法。因此, 近半受訪者認為如政府推行每天工作八小時,最低工資應定在四十至四十九元之間。

任職保安員的阿威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他過去曾在機場工作,來回交通時間三小時,每天回家吃過晚飯就要休息,才有精神應付第二天的工作。他認為立法規定標準工時能保障工人;為免工人收入不足,他亦認為需要調整最低工資配合。阿威指現時休息時間不足,生活更沒有任何娛樂,令自己和世界隔絕。他希望政府能盡快立法規管標準工時,讓他可以多休息,以及增加與親友相處的時間。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建議政府盡快立法並落實推行每天八小時標準工時,發言人之一黃偉翰指出基層工人時薪偏低,因此被迫從事長工時工作,以確保收入能糊口。

就此,黃強調政府規管工時的同時,必須伴隨工資相應的合理調整,建議最低工資時薪中位數定為四十元,避免導致工人無法應付生活的問題。

明愛亦建議政府立法規管超時工作及相關補償,立法限制超時工作上限,訂明標準工時以外的工作時數應獲補償的水平為正常時薪的至少一倍半。

是次調查於本年四月至六月期間, 在明愛社區發展服務轄下港、九、新界十個工作單位,以面談及電話進行訪問。調查目的在於了解長工時僱員對規管工時的意向及政策對他們造成的影響,以及他們對推行標準工時相關措施的意見。(公)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