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選舉制度作為操控香港的手段
香港自有直選以來,已沿用了三個不同的選舉制度。港英政府於一九九一年的首次立法局選舉採用的是「雙議席雙票制」,每名選民有兩票可以投選心水候選人。選區內最多票數的首兩名候選人可獲議席。而一九九五年立法局直選則採用「單議席單票制」,把香港劃分做二十個分區,每區一席, 每人一票, 多票者勝,使獲得主流民意支持的民主派幾乎囊括所有直選席位。
可是中央政府於九七年解散立法局,成立臨時立法會,並重新制訂香港其後的立法會選舉制度。
為了削弱民主派的影響,選舉制度改為「比例代表制」加「最大餘額法」, 將全港分為五大選區:分別為港島、九龍西、九龍東、新界西及新界東。何謂比例代表制?簡單而言,一個拿得兩成選票的政黨,應該大約取得兩成議席。
有評論指出,「比例代表制」會促使政黨發展朝向細小化,使議會出現多個政黨,令議會變得不穩定。也有人認為,「比例代表制」鼓勵政黨激進化,因為激進政黨在社會兩極分化的背景下,只要保持小量激進選民的支持,即可贏得議席。
其實, 香港的「比例代表制」問題並非出於「比例代表制」本身,而是出於「最大餘額法」,這個計票方法鼓勵各個政黨想盡辦法爭取最後一席,因為最後一席不設指定票數,只要自己餘下的選票比其他名單的多,便可取得最後一席了。以新界東選區有二十四張參選名單為例。如果有五十四萬人投票,則五十四萬票除以九個議席, 得出六萬這個數字。如果名單一得九萬票、名單二得八萬票、名單三得七萬票、名單四得六萬票、名單五得五萬票……, 則名單一、二、三、四首先獲得一個議席;餘下五個議席須計算二十四張名單各自餘下多少選票,按最多的五張名單獲配餘下五個議席。這種制度,對小黨有利,小黨只要在選舉中獲得一定票數也可在立法會中佔有一個席位。
但是由於選民在眾多席位中只可投一票,每個政黨實際獲得席位除與所獲票數多寡有關外,還與選民的投票策略有關,即是否能進行配票,以及配票是否合理有關。但泛民主派的支持者完全是各自作決,根本無法左右。
相較之下,建制派有龐大組織系統和投票隊伍,加以財力龐大,在配票上佔有強大優勢,導致在二〇一二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由於泛民主派各名單拒絕配票及互搶選票,導致多個大選區即使得票比例較建制派高,議席卻較建制派少。
縱然如此,比例代表制若用於全部七十個議席的直接選舉,則立法會仍可充分代表了香港社會各個層面的利益和訴求,但可惜只是一半席位如此,另一半三十五席採用的是維護特權階層利益的功能組別選舉。結果,獲香港六成主流民意支持的泛民主派在議會中反而成為少數派。
再加上今屆選舉主任以政見來篩選候選人,更看到執政者如何利用選舉制度達致其政治目的。由此,香港市民更要聰明地運用手上的一票,使民意在議會中充份反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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