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調解處理分手
玲玲想不到偉文會在分手後半年, 便要她繳還過往三年借給她的約十五萬元。如果有錢,玲玲也不想拖欠。她是獨立設計師,最近兩年生意不很好,但手中剛好有設計合約,待半年後便會按月有資金收入。這事令她很煩擾。
偉文幾乎每隔一兩天便打電話給玲玲,催她還款。玲玲覺得不勝其煩,又不想讓家人知道——玲玲往日跟偉文交往, 雙方父母也不喜歡,現在更不想讓人看扁了。
偉文經濟環境很不錯,與玲玲在一起時亦很欣賞她的才華,覺得她只是運氣還未到。交往時,偉文會心疼玲玲,也為她懷才不遇而感不值,每當知道玲玲遇到財務困難時,都會馬上出資解決。一年前她倆開始常常吵架,談下來雙方也覺得性格不合,終於在半年前分手。
現在,每當玲玲的電話響起,看見是偉文的來電時,便會心中一沉。正苦思如何面對事件時,玲玲在電視中看到「調解」的資訊,得知除了處理民事訴訟前的調解會議外,即使是商業、債務及人事糾紛,也可以藉調解來解決。
玲玲於是請偉文一同委任調解員召開調解會議。
會議上,大家都明白雙方也想解決債務問題:早前偉文見到玲玲時,她也是到處找朋友借錢,清還債務,偉文聽了也於心不忍。
在調解員協助下,玲玲看清楚她的支出中,最多是現在的辦公室,如果她把一半的辦公室分租出去,或是把住家與辦公室合併,每月最少可多省出兩萬至三萬元支出,加上她有一項工作下月便可收到款項,手上的流動資金便會較寬裕,還款是可以按部就班處理的。
偉文方面,因之前沒簽借據,欠款也是大概數額。現在雙方同意玲玲先簽署欠款證明,彼此同意了一個總數,再協議分期還款,直至債項完全付清, 當中付款的方式也清楚訂立。
另外,偉明也看到自己是一時之氣,畢竟也不是想迫玲玲走投無路。在此,兩人達成協議,簽署了和解協議書,按階段完成承諾,偉明亦答應, 在三個月內不會再找玲玲,如果玲玲每個月履行還款承諾, 偉明在這期間除了還款日,也不會主動找玲玲。
自此,玲玲可以專心工作, 為自己的事業打拼,也努力清理債務。
另一方面,雖然情已逝,偉文有了借據也不用擔心當初的債權變成自己的壞帳,也許在他心中也希望沒看錯人,玲玲是一位有才華的設計師。
•作者為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調解員╱本系列完,特此向作者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