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在行】浪子經歷慈悲
期數
3786
刊登日期
2016.09.09
作者
徐邦雄
主曆
主曆 2016 年 09 月 11 日
年少的時候,主日學的導師會為班中的同學安排辦告解的時間,很多同學會乘導師不覺,偷偷地逃走,於是導師和修女便站在門口, 捉拿那些偷走的同學; 然而,被捉到的同學便以相同的話,狡辯出走的原因,那句話就是:我沒有犯罪,不需要辦告解。而導師或修女定必回應說:你剛剛犯了一條驕傲罪,人那會沒有罪。
於是, 逃走的同學唯有乖乖地返回聖堂辦告解。在一次新教友分享第一次辦告解的經驗,有一位姊妹的分享很有意思,她說:我覺得辦告解是經驗一次主的慈悲,我感覺不是自己的罪被赦免,而是一次被天主擁抱的感覺。
我提出以上例子,正正反映我辦告解的兩種心態; 回想年少的時候偷走的日子,總是覺得辦告解不是味兒,因為沒有感受到被寬恕和被愛的歡愉;我深信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所以辦告解就只在四旬期或將臨期, 不會主動找神父辦告解。但是,今天的福音提醒我們, 在天主眼中,我們是何等的寶貴,天主會不惜一切地去尋找我們,找到了,要變賣一切與人慶祝,當我們感到我是被天主所愛, 被主重視,祂不停地在尋找我們, 希望我們重投祂慈悲的懷抱,辦告解就成了與主親近的途徑,我怎會放棄這領受主愛的機會 !
回想自己,在很多方面都做得不好,但卻自以為沒有犯罪,不屬於走失的羊,用不著主去找。其實,這種自以為是的心態,就是企圖逃走的主日學學生,驕傲正佔領了我們的心,主卻被我們的驕傲驅走,因此,我們必須空虛自己,方可容下天主對我們的慈悲;問一下自己,我有多久沒有辦告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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