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拒絕特權 向「選委會」說不

期數
3790
刊登日期
2016.10.07
作者
孔令瑜
主曆
主曆 2016 年 10 月 09 日

二○ 一七年特首選舉,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將於今年底產生,選委會人數將維持一千二百人,但小圈子選舉的不民主本質,多年來仍舊不變。在一千二百人當中,其中宗教界選委就有六十席,天主教、回教、基督教、道教、孔教學院及香港佛教聯合會在新一屆選委將各佔十席。過去多年以來,天主教區基於反對小圈子選舉,以及不願介入政治事務為理由,一直只作「被動」配合,藉此凸顯選舉制度的荒謬。

早在草擬基本法的諮詢階段時,教區已經對選委會選民中劃有宗教界表示質疑。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公署於一九九七年七月發表了教區對參與第一屆立法會的選委會的看法:「按普世天主教近代的教內共職,宗教界應致力推動彼此間及與社會間的和諧共融。」文章指出,選委會中的宗教界席位對無宗教信仰者不公平,而只限於六宗教,亦對其他宗教不公平。

於九七年回歸不久後, 由幾個基督宗教團體發起的「基督徒團體關注選舉聯席」發表聲明譴責政府,將宗教界變成社會上的一個利益界別,讓宗教界擁有「政治特權」,是一錯誤安排。政府給予選委會的所謂「參選權利」,其實是一特權,是建基在剝削其他市民權利的基礎上,對於不公義的特權,我們應加以勸阻,而無須予以捍衛。屈服於現狀,甚至積極參與,以為這就是所謂的「寸土必爭」,等於默認特權, 享受制度下賦予的特權,最終會令我們喪失改變現狀的力量。此外,宗教信仰和選特首根本沒有關係,我們的宗教信仰不應變成權力統治的工具。基督徒應與普通市民一起,同步爭取普選。

於二○一七年的特首選委會選舉前夕,天主教教友明白教會的鮮明立場,和抗拒小圈子選舉的原則。誠然,教會和教友有責任關心社會、關心政制發展,但無論是選委會或是行政長官的選舉方式, 都是違背民主選舉的原則,抗拒參與並非消極的做法,只是更凸顯教會對特權說不的勇氣。

提出基督教應放棄提名選委的意見,主要認為教會不應參與去組成一個政府組織,且這組織本身並不符合平等的原則。而無論教會如何去改良基督教選委的選舉辦法,也不可能令這不合乎公義的選舉變得更合乎公義。以現行的安排,基督教十席選委最後只會被建制派所取得,對推進香港民主普選沒有任何實質作用。即使選舉方法能有改善,但基督教十席對整體選舉的作用也會是極少,而他們認為透過放棄提名選委,更能向公眾顯明此特首選舉辦法不公義之處。

一百五十一名宗教界人士, 包括基督教、天主教神職人員、學者和信徒,不滿特首梁振英早前指宗教界沒有任何經濟貢獻的言論,發起網上簽名運動。 

他們呼籲宗教界選委主動放棄選委或提委會的議席,積極爭取平等政治權利,又要求梁振英回應真普選訴求,解決目前的政治困局。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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