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火燃荊】驕傲與誠懇
在靈修的傳統中,「靈修三路」佔有一個很重要的位置,而其中的「淨煉」階段更是使人能全心全意地跟隨主耶穌的重要領域。當我們從不同傳統的靈修起步時,我們必然地需要經驗一次自我反思的歷程,而歷程的開始,便是要面對一些不真實的自我形象。這些不真實的自我形象時常糾纏著我們的日常生活,使我們不能自由地回應天主的召喚。其中亦包括:理想化的自我價值、及低的自我價值,這兩極化的自我價值在團體生活面對很大的挑戰。因為在這種自我價值中,人一方面不願承擔任何錯失及軟弱,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錯只在於他人;而另一方面則將一切責任抱擁起來,認為一切過錯都是自己的缺失。其實, 兩者的背後均是人的驕傲所導致,使人不能以一個真實的自我生活。
在本主日的福音中,主耶穌以比喻中的法利塞人及稅吏的祈禱說明人應有的處世態度。這個法利塞人雖然以慣常、傳統的方式開始他的祈禱:「天主,我感謝你」(路十八11 ),這類感恩祈禱在聖詠中亦常見: 「請你們向上主讚頌,因為他是美善寬仁, 他的仁慈永遠常存」(詠一一八1)。若然這祈禱是感謝天主在人靈性生命的照顧,不會有任何問題;但是,這個法利塞人卻將自己的經驗與他人比較,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路十八11 )。如此,他在這祈禱中表現了他在倫理生活上的超然地位;因為,勒索、不義、姦淫都是毀壞了十誡的訓令。同時,他亦將這份比較指向那位同在聖殿中祈禱的稅吏。
事實上,我們很多人都以為自己擁有無上的權力和超然的地位;因為我們或坐擁大量的金錢、物業;或許我們是某機構或部門的主管、擁有絕對的決策權;或許我們是某項學術的權威,作為該學術的魁首!但是,這一切並不是為增添個人的榮譽,而是為分享和服務!可是,這個法利塞人只是繼續陶醉於自我中心的滿足、褒揚所行的功德:「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路十八12 )。正如舊約中所引述:「人看外貌、天主卻看人心」(撒上十六7);因此,這個法利塞人的行為會否浮誇了一些呢?他的內心會否仍有一些欠缺?若他只是跨讚自己的正義,難道他沒有任何缺失嗎?若天主看的是人心;那麼,他所應有的便是一點慈悲的心。若只是將別人踐踏來抬高自己,對天主也沒有好處!
至於這位稅吏,他的行為與那法利塞人成了強烈的對比:「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着自己的胸膛⋯⋯」(路十八13 )。然而,路加在描述上也作出了比較:對法利塞人,他用了很大的篇幅描述他祈禱的內容;但對這位稅吏, 他只有簡短的幾個字:「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路十八13 )。但他這樣的悔改行為,並不是沒有代價的:若有欺騙,他要將得的歸還原主;若沒有履行對羅馬政權的義務,他亦要面對羅馬人敵對憤怒的痛苦; 他亦會失去了他能賺取某程度的生活素質。但是,他知道過去所擁有的,並未能帶給他終極的幸福;故此,他甘願為主耶穌放棄一切,亦接受自己是一個「罪人」。
正因為這條追隨正義的路並不容易, 人需要很大的決心及忍耐才能經過而到達最大的美善,就是結合於主基督的慈愛之中。因此,主耶穌說:「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十八14 )。當這位稅吏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時,他的心門便打開了;天主的恩寵也能進入他的內心,並治療他的創傷:「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裏,成了正義的」(路十八14 )。
誠然,我們若不承認自己真正的身份: 一個「被愛的罪人」,我們是不能走出我們心靈的黑暗,而跟隨主耶穌!俗世的榮華富貴、生命的浮華名譽、人際間的感情瓜葛, 並不能使我們得到真正的幸福,而只讓我們仍居於黑暗。試想想:這個法利塞人和稅吏之間的不同,便能明白生命的真諦!浮誇的自我讚美是驕傲,誠懇的悔過,卻能帶來生命的歸宿:真理與美善、慈愛與公義!那麼,你選擇的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