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道歉是承擔,也是 「稻草人」

期數
3793
刊登日期
2016.10.28
主曆
主曆 2016 年 10 月 30 日

新屆立法會雖然在十月十二日正式開始, 但至今仍就「宣誓事件」糾纏。政府在十月十八日提呈司法覆核, 梁振英以申請人的姿態挑戰立法會主席的權力,質疑主席無權為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主持重新宣誓, 也同時提呈另一項申請,檢討現行法律能否取消議員資格。

過去四年,梁振英政府得到北京的支持下以強硬姿態應對民生及香港政制問題,寸步不讓;早前更被新科議員朱凱廸及姚松炎以「官商鄉黑」勾結揭穿梁振英包庇鄉紳利益,踢爆梁振英土地政策謊言;香港人經歷李波、林榮基事件及「八三一」等,一國凌駕兩制。

「本土主義」或「港獨」思潮就是在上述的土壤下壯大。青年新政在「雨傘運動」後成立,召集人梁頌恆去年參選區議會時,曾在傳媒訪問中談及香港需要「公民民族主義」,也所以他在立會宣誓以「香港民族」為效忠對象,而「香港不是中國」也是本土主義轉向民族主義的修辭。「公民民族主義」以共同體的核心價值為基礎,身份認同並非以血緣或種族區分,而是群眾共同承認的價值,所以「公民民族主義」是一種開放、多元的民族想像,超越先決的種族因素。

但是,主張「公民民族主義」的青年新政符合上述的條件嗎?一個民族的成熟關乎兩方面,一是對內的主體形成,二是對外的關係理解。前者在於共同體找尋共識的過程及價值,決定共同體成員的道德價值及承擔;後者則是對他者的尊重及關懷,即使民族有別,但不一定是敵人,甚至對他者也可有承擔。「支那」一詞,雖然古今意義不一,但青政兩位議員的演辭若不是仇恨性的,也具挑釁,語境中也不難令人扣連上日本侵華戰爭罪行。道歉,不是對北京政權的屈從, 而是一個「公民民族主義者」的承擔。

建制派早前發動「道歉運動」,以聯署等要求青政道歉,並以「等埋法院」在十月十九日由建制派集體離場促成流會,抗議主席容許梁、游二人重宣。近日無論是中聯辦、本地親中精英、前立會主席曾鈺成,還是潛在特首參選人曾俊華及林鄭月娥都陸續統一口徑表態, 可見來自北京的態度已十分明顯。

從政府的提呈可見,梁、游道歉與否已不是政治上的重點。對建制派來說,「道歉」只是政治動員的燃料;對梁振英政府來說,根據《基本法》104 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他們早以從法律上認定梁、游已失去議員資格因此不能重宣,不是「道歉」就可以了事。

「宣誓事件」可見北京希望鞏固自《確認書》開始的反「港獨」計劃。雖然《確認書》擋得了梁天琦,但卻擋不了青政入局。梁振英政府的「司法覆核」就是《確認書》的二部曲,真正的目的就是重申《基本法》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限制公權力及代議士跳出框架,將民主運動困於由「人大」作為最終解釋的《基本法》當中,而將梁振英和中央政府才是「港獨」始作俑者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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