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夫妻間的「互補」
期數
3796
刊登日期
2016.11.18
作者
秦思
主曆
主曆 2016 年 11 月 20 日
參加朋友的婚配感恩祭時,聽見主禮神父問新人,《創世紀》第二章有關天主創造男人和女人的記述有何意義。新娘答說,感受到夫妻間的互補。
「互補」,多恰當的答案。可是,若認真地想想,「互補」用於闡述夫妻關係時,絕非僅指「夫妻間的互相補充,以提高雙方的合一共融」那麼簡單,因為這個解釋,忽略了婚姻聖事的屬靈功效。
那麼,為天主教徒而言,該怎麼理解夫妻間的「互補」呢?
著名天主教婚姻問題專家額我略.樸澤(Gregory K. Popcak)在他的《執手共勉……與子偕老!》(For Better…Forever !)第9-10頁有非常詳盡的解釋︰
……基督徒婚姻的真正功用,是要求夫婦彼此支援,使成為依著天主創造他們時所屬意的那兩個人。
……實質上,天主跟每位在聖堂結婚的人說︰「我揀選了你,做你伴侶成聖的首要角色。他或她若沒有了你,便不會有成就。因此要保證配偶跟你共同完成這使命。」
……當你在聖堂結婚時,你是在作出終身的承諾,由現在起直至你去世那天,天主一定要你負起終身責任,去照顧你的丈夫或妻子,成為祂創造你們時祂旨意中的那個人,這責任僅次於天主的救贖工作和你伴侶的自由意志。而你也承諾了你誠懇地相信,只有跟配偶一起,才會比獨自一個有更好的機會成就祂旨意中的那個人。一位新教牧師的妻子對我說︰ 「耶穌救贖了我,但是我在天堂上的形態,全關乎我的丈夫怎樣一手塑造。」
看,當你在神父和配偶面前說「我願意」時,是向天主作出如何重大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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