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筆容辭】謊言治港
佔中運動在學生罷課運動的推動下,終於在九月二十八日凌晨展開,由於佔中是公民抗命運動,的而且確地有意違反了一些法律,參與者必須承擔參與抗命的刑責,這一點佔中運動的發起人已十分清晰地向參加者說明了。正因如此,參加與否是每個人的良心決定,別人不能代作決定或妄加判斷。教會對公民抗命的行動亦因而只會為運動的合理性設定條件,而不會代替個別基督徒作良心的決定,這點是可以理解的!
但教會面對佔中運動而引致浮面的誠信問題則不可視而不見。誠信不單是個人修養和處事的私德,更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基礎和價值。試想一個互不信任的群體可以久存嗎?一個彼此欺詐的社會又能如何正常運作?
在佔中運動開展之後,在種種通訊渠道中出現了不少冒名文章或散播不實事件(如一位老太太在電台節目中投訴,因佔中以致未能見家人最後一面),這些動作的背後都指向同一個政治功能,就是削弱公民抗命運動的道德力量。由於這些文章和不實事件的湧現時間和表達方式,使人不能不懷疑是有組織的行為。
但我們在這裡要提出的是比這些社會中流傳不實事件更嚴重的事:當一個社會的管治者在市民心目中,誠信破產時所產生的後果將不是個別官員的表現優劣與否的問題,而是社會根基的動搖。我們在過去兩個星期,多次在新聞報導中見到代表政府發報消息的警方或其他部門官員,並不是開誠佈公地將佔中的情況報告給市民,而是採取「歪曲概念」、「含混其詞」、「片面資訊」、「指鹿為馬」等有失誠信的手法來誤導市民。例如在警方施放催淚彈後翌日的記者招待會中,一位警隊高層竟將和平示威者用以保護自己眼睛的保鮮紙作為證據,合理化警方認為示威者會衝擊警方防線的理據,這種觀點除了違反將「防範保護」理解為「預備衝擊」的邏輯謬誤之外,更將示威者的自我保護行為與警方在前一天曾兩次施放胡椒噴霧的背景抽離,使不知情的市民誤以為示威者主動挑戰警方,試圖贏回因濫用催淚彈所失的民意。
以上例子只是政府在過去一星期眾多缺乏誠信的表現之一。我們對這種風氣蔓延深感憂慮,而這種歪風正正讓我們看到價值上的敗壞不再是個別人士和官員的操守問題,而是在科層嚴明的政府結構中瀰漫。要知道政府科層管理是包含著獎懲制度的,假若這些有失誠信的表現真的跟政府內部的升遷和獎懲制度形成一種連結,香港社會便會陷入很大的危機。
我們可以不接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求否決假普選的政改方案;我們可以接受二○一七年政改原地踏步,反正從小圈子選出來的特首比現時的在位者也不會差得很遠。但若造假成風,政府不斷因政治需要而拋棄誠信,香港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