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自在】政府與外判合約清潔工
近年,勞委會轄下的三所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九龍、新界)分別接觸在政府食環署、康文署及房屋署外判合約中工作的清潔工友。在關懷探訪的過程中,發現當中不少工友反映外判制度下工人工資低和工作待遇差等情況,外判商為了節省營運成本,甚至剝削工人的遣散費,而設施和裝備不足等情況亦屢見不鮮。以下四個範圍歸納工友所反映的情況︰
(一)欠缺工作裝備
根據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與僱員的標準僱傭合約中第九條指引,任何僱主的經營成本及╱ 或行政成本,與固定資產及器具的損耗,包括衣服、鞋襪等制服費用、培訓費、行政費、清潔費、工具費、交通費、按金等均應由僱主負責, 一律不可向僱員收取或在僱員的工資中扣減。外判商理應提供完善的工作裝備,讓工友可以有足夠的裝備工作。但是承辦商卻沒有遵守上述的條例,為了節省成本,他們沒有提供水鞋、雨衣、鉗仔、防曬手袖、毛巾和帽等基本的戶外工作用品或裝備給這些為公共地方進行清潔工作的外判員工,工友為了方便工作,迫於無奈也要自費購買,變相是扣減了工友的工資。外判清潔工現所得的只是最低工資,但竟然要自己付錢購買工作工具或裝備,實在非常不合理。
(二)炎熱天氣欠缺休息時間
在酷熱天氣警告下,清潔工友大汗淋漓地工作;即使在大風大雨的環境,清潔工人仍然緊守崗位,為市民服務。根據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指引,建議僱主與僱員協商訂定僱員在連續工作一段時間後要有休息時段安排。清潔工人全天候於戶外工作,除了食飯的休息時間,便沒有其他的休息時段,長時間在戶外工作大大增加中暑的可能性,清潔工友的健康處於危機之中。現時政府沒有硬性規定承辦商,安排清潔工人合理的中段休息時間,這樣使承辦商不用考慮工人的休息時段安排。
(三)休息的設施不足
政府沒有嚴格要求承辦商為員工提供一個完善的休息空間。有不少食環署和康文署的清潔工友欠缺室內休息室,他們只能在臨時搭建休息室或在垃圾站內休息和吃飯;部份工友的休息室更設置在公廁內或公廁附近,惡劣環境可想而知。根據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新界的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工作環境調查結果報告,共訪問了171位隸屬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友,45%受訪清潔工表示工作地點沒有室內的休息室;100%被訪者表示僱主沒有提供室內的休息空間。可見,現時的承辦商對於清潔工人的休息設施沒有規範,對工人造成不人道對待。
(四)外判工人工資低及遣散費被對沖
外判清潔工的工資水平甚低,一般外判清潔工時薪僅為最低工資三十二元五角,六天工作, 每天工作八小時(不連飯鐘),即使休息日計算工資,月薪扣除強積金只有八千多元。現時百物騰貴,工友的生活實在足襟見肘;加上在外判制度下,每兩至三年,承辦商的合約完結時,他們的僱主強積金供款便與合約終止的遣散費對沖﹗ 由於強積金被多次對沖,他們還餘下多少退休金呢?外判制度下的清潔工人的退休生活根本沒有任何保障。清潔行業是體力勞動和厭惡性的職業,政府卻間接透過外判基層工種產生數萬個領取最低工資或稍微高於最低工資的職位。政府以所謂「大市場,小政府」為理念,把大量公營服務外判給私營承辦商,外判服務包括公共屋邨、街道和垃圾站和公園。外判商為了節省成本,賺取最大的利潤;加上政府對外判商監管不力,清潔工人便成為受害者,我們促請政府盡快改善外判清潔工人的工作待遇,讓工人可以在一個設備完善和安全的環境下工作,透過工作獲得尊嚴的生活。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