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關注網絡媒體採訪權

期數
3666
刊登日期
2014.05.23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5 月 25 日

對於政府拒絕網媒採訪政府官方活動以及施政報告記者會,有信徒學者認為每種媒體都應有公平地獲得資訊的權利,有關做法有違公義,阻礙新聞自由。

近年以網絡渠道發放新聞資訊的網絡媒體持續發展,但卻遭政府新聞處限制採訪權,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梁旭明質疑政府此舉是否歧視網絡媒體。她指出,網絡媒體和主流媒體有互補作用。

梁旭明表示,過去五年,本港不少網媒透過攝錄社會議題,把社會事件的另一面呈現出來,她認為網媒在百花齊放下有其存在價值,並能補足主流媒體的限制。

她認為今次政府新聞處限制網媒採訪權,有剝奪新聞自由之嫌且有違公義,近年本港新聞自由備受考驗,外界應關注網媒所面對的困難。

至於網絡媒體報道新聞的準確性,她認為不論是主流媒體或網絡媒體,也有其責任確保其報導的準確及專業性。

網絡媒體《香港獨立媒體》編輯劉軒早前對本報指出,《獨立媒體》成立近九年,透過義務特約記者報導不同面向的新聞,並以偵查報導剖析社會狀況,能引發市民關注社會事件,甚至有主流媒體引用他們未有留意的新聞。

劉軒認為網媒與主流傳媒的關係是相輔相成,互相補足,政府應與時並進,接納不同媒體的採訪權。

對於網媒未獲政府承認為傳媒,她認為是違反了《世界人權公約》中沒有區分主流和非主流媒體的原則,劉軒說:「政府新聞處的做法令網媒未能得到第一手資料,有礙新聞自由的發展。」

香港大學新聞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傅景華認為,現時政府的新聞守則不足以照顧網媒需要,長遠應制定資訊自由法,「不論是主流媒體、網媒、公民記者或是博客,政府應一視同仁,保障他們能自由取得資訊。」他認為政府只將電視、報章雜誌納入主流媒體,忽視了網媒的資訊需要。

談及主流媒體及網媒的分別,傅景華指出,主流媒體多為大商家持有,當中或涉及商業利益;網媒則獨立運作,較不受媒體擁有人所控制。(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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