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研究中心終身執事調查 肯定終執職務 期望強化角色定位
中文大學天主教研究中心四月二十三日發表《天主教終身執事職研究報告》(右圖), 指受訪信徒普遍接納終身執事職務,建議有關方面為終執提供更整全培育。
該研究由教區終身執事委員會委託天主教研究中心進行,研究香港教區執事職發展的狀況、教會人士對終身執事的看法,以及終執目前的服務等。中心於二○一四年底開展研究,一五年在其中二十二間堂區, 以問卷形式訪問了四千多位教徒;一六年在廿一個堂區訪問七十六位信徒和慕道者、十一位神父和修女,以及終身執事與終執委員會委員。研究報告內容輯錄如下:
研究背景
自從一九九二年教區進行終身執事職調查至今已二十五年;當時,全亞洲還沒有響應梵二的主張,設立終身執事職。當時的調查得出約一半的神職人員不贊成設立終身執事職。香港從九七年祝聖首批終身執事至今亦已有二十年。
今年這份終身執事研究報告書得出超過九成的問卷填寫人贊成繼續接納平信徒成為終身執事,見證了三十年前胡振中樞機的眼光,當時籌辦人員的努力,及回應聖召參與培育而晉升為執事的獻身者,合湊在一起而達致的成果。香港教會在這二十年間增多了一班因信仰而投身教會及社會服務的人, 而終身執事亦帶同妻子及全家投入獻身工作。
綜合研究結果
梵二前後出現終身執事職復興的爭議,這是一個徵兆,顯示教會要面向世界。身在社會裡的執事,以教會神職人員的身份實踐在社會上愛德和正義的服務。這也是一項考驗,由各地教會自由抉擇何時及是否恢復這項古舊的教會神職。梵二後五十多年之久,在東南亞,到現在只有印度和香港實行執事職,其他地區還在考慮和了解中,這顯示了各地教會有他們的困難,仍未決定是否跟隨梵二的規定設立執事職。
在香港教區,經歷由一九八七年至九六年九年間的籌備討論、調查考察,於九六年正式設立執事職,並於翌年晉升兩位第一批終執。踏入千禧年代,本港執事團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十分活躍,乃是一個蓬勃的氣象。而今現任終執人數已達二十一位,以及有六位候選人。
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蒐集的資料可說是具代表性,足以反映香港教會人士對執事職的了解和期望,對香港現任終執的接受程度以及對香港現行制度的看法。以下是問卷調查結果的七個要點:
. 有超過九成的問卷填寫人認為教區應該繼續接納平信徒成為終執。這結果跟一九九二年《天主教香港教應否設立終身執事職?》調查比較, 顯而易見,現在接納的程度提高了很多。當時平信徒組只有64.5% — 78.9%同意,而牧職人員組更低至38.6% — 58%。
. 設立執事職的目的,有較多人同意須兼具有教會性和社會性的意義。但對設立執事職是否為了鼓勵教友獲得更高榮耀的問題,回應者的意見不一。
. 較多回應者認同執事職的工作,並同意現時教區需要更多終執。但他們認為終執的工作主要應是教會性質的,其次是社會性質的;終執與自己的身分及工作沒有衝突,也不一樣。但卻不表示其工作範圍是否已全面。
. 對於終執就香港社會議題發表意見,問卷填寫人較多保持意見中立或不知道。他們認為終執對加深他們對社會議題的影響不大。
. 一半人以上認同終執的在俗身份更能使他們在教會或堂區服務有正面影響。較多人同意或非常同意需要終執服務的地方主要包括堂區、社會服務機構和教區機構、委員會、培育中心、離島及偏遠堂區,而對學校則多持中立意見。至於終執應具備的重要條件是曉得與神父或教友合作、有服務精神、肯犧牲、有深厚祈禱及神修基礎。
. 很多問卷填寫人表示所接觸之終執的神修基礎符合作為神職人員的身份,而他們受終執的影響,較多是在信仰上的,而是在社會的議題上較不顯著。
. 填寫問卷的牧職人員大多同意終執能配合他們的工作配合。有六成人表示喜歡與終執相處,且有超過七成表示歡迎終執到他們的堂區工作。
深入訪談
以下的綜合訪談是平信徒及牧職人士的意見,就是本報告的第四部份及第五部份的內容。這些深入訪談工作雖然沒有像問卷調查工程一般龐大,卻也要求大量的人手和資源。可幸,得到的結果有助深入探討香港的執事職。
以下是綜合平信徒及牧職人士訪談結果的六個要點:
. 受訪者認為設立執事職的原因是司鐸聖召不足、教會發展蓬勃、教會歷史中已存有執事職的事實、天主的旨意。這些理由都傾向片面而沒有提起梵二倡議推行執事職的理念是需要面向世界、服務社會、為正義發聲等。
. 受訪者普遍接受和認同執事職,主要理由是執事的人格成熟、樹立榜樣、活出聖召、與人合作關係良好。這些認受因素意味著執事職不單靠功能或功績,更重要的是成熟的人格、聖召的自我意識、肯犧牲、做見證、實踐新福傳。不認同的意見主要指出執事職的功能和優勢發揮不足。
. 對於執事就社會議題發聲,受訪者認為是一個複雜、廣泛且敏感的討論,亦可能超出執事職的範圍,反而認為這是為教會內每一位成員同樣要承擔的挑戰,很少基於梵二重視教會與社會的關係,鼓勵積極向社會福傳的緣故,而認為對社會議題發聲是執事職的功能之一。
. 有些受訪者認為執事職在教會中產生的影響力大於在社會的影響力。執事職比較能夠滿全教會中的職務,如輔助禮儀、宣講聖言、慕道班、幫助神父管理堂區,和教會內的愛德工作如醫院牧靈、婚姻輔導等,這合乎執事職的三大職務:福傳、祭台服務和愛德工作。
. 本研究發現終執在教會內的影響力跟認受性成正比,且偏向正面。然而他們在社會的影響力偏低,呼應前一點有關對問卷社會議題發聲的回應都是中立、不知道。
. 終執制度中有關甄選、開支補償、服飾、生活狀況和培訓計劃,受訪者在開支補償和培訓的討論上普遍有正反兩面的討論。
終執的自我了解
這部份的綜合不是來自概念的了解或理論性資料,而是來自當事人親身的經歷和實踐。讓人理解終執本人對這個身份所面對的現實及具有限制力的承諾的看法。以下是訪談結果的六個要點:
. 有終執受訪者表示決定成為終執的理由是天主的召叫。在身邊出現的人與事感染下心中萌生成為終執的意向,在偶然的機會下認識多一些,再直接受到神父的邀請,踏出申請的第一步,他們普遍都獲得家人的支持。
. 受訪終執認知自己是上主的僕人,僕人的工作是關懷大眾,對象是弱勢社群,屬於向外性服務。執事就是執事,不是榮譽教友或司祭,而是教友與神父、堂區與社會之間的橋樑。
. 受訪終執與神父、修女、教友的關係方面,大部份終執都認為都是不錯的。隨著堂區服務時間愈長,與教友愈加熟悉和親切;神父與其他牧職人員也漸漸一起合作。
. 受訪終執認為愛德服務工作讓自己意識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使自己更積極,不敢怠慢;服務的成果帶來喜悅,促使他們做人態度謙遜、與人融洽共處、做事堅守公義為原則。
. 受訪終執認為教會並沒有對他們在社會議題上的發聲有任何具體的要求或守則。終執認為要考慮自己的代表性和立場、客觀地認清議題性質、利用適當的發聲方式,同時必須保持祈禱。
. 有終執認為社會生活變幻無常,有需要按實際情況彈性處理生活津貼;也提出保障執事生命及安全,就是保障教會本身的利益。
終執委員會的觀點
終執委員會成員由教會內不同身份人士組成,使命是負責策劃、宣傳、推動、甄選、培育及安排授職等事宜;加強在教區內對執事職務的認識及意識培育。他們為執事職的發展而努力不懈,及對未來抱有憧憬與使命。以下是訪談結果的六個要點:
. 受訪委員認為委員會的角色是溝通司鐸職和執事職這兩類神職之間的關係,既向終執們反映堂區神父對他們的看法;也向神父反映終執的想法。
. 受訪委員認為終執從事愛德服務的目的是彰顯教會在社會上的臨在,目前主要服侍現有制度內的社群如醫院牧靈、探監,也有服侍少數制度外的社群如基層飯局、關懷劏房戶和露宿者等。
. 受訪委員認為委員會亦應留意己婚執事配偶的需要。期望她們不妨礙執事的服務,也不將自已置身度外。認為婚姻是兩個人成為一體,而終執的聖召是召叫一體,不單召叫丈夫,妻子都要覺得自己也被召叫。
. 受訪委員認為終執同時兼顧工作、家庭、培育,相當艱辛;不過有委員認為反而能夠保持終執的質素。至於培育項目,受訪委員認為都是按實際需要而設;隨著教友認識教會愈深,對終執的要求也會愈高,所以終執的神學水準必須取得合格成績。寧可把培訓時期延長,避免過份密集。
. 有受訪委員認為對年齡、生活狀況的考慮,都是涉及一個人成熟的考慮, 所以評估時只針對一個人整體的平衡狀況,而現時較為符合條件的都是四十歲以上有穩定工作和生活的人士。
. 有受訪委員認為終執甄選過程中,其中一個要達到的條件是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將來可以考慮提高交通津貼,但並不享有房屋及醫療福利。對於經濟基礎尚淺的有志者,有委員認為應鼓勵他們在其他平台上先嘗試現實生活中服務的體驗,慢慢再考慮加入終執行列。
由於仍有很多問卷填寫人對執事職表示不知道或意見中立,即表示非同意亦非不同意的立場,而且很多問題仍沒有清晰的了解,與此同時,教會可就梵二面對世界的信仰態度作更多培育工作,並推廣執事職。
至於終身執事工作屬社會性抑或教會性,這本身並非一個互相排斥的問題。不過梵二後面向世界的教會觀,肯定要求梵二後復興的執事職,能以在俗而出俗的角色將教會的愛德服務及為正義的服務,在社會上作見證而同時在教會內產生迴響。
在香港,二十一位現任終執仍不足夠被分配到香港五十二個堂區(每堂區一位)。有志獻身的還是要繼續努力。有超過七成的神職人員正歡迎終執到他們的堂區工作。
以下是一些從研究問題的推理而得出的部份建議:
. 主教直接負責執事職的領導。鑑於歷史上司鐸職與執事職的爭抝都與主教有直接關係,要由主教來處理;所以處理執事職的甄選原則與職務路向, 主教本人不宜抽離。
. 在社會見證方面,中世紀西方教會千多年來都是與社會共冶一爐,服務社會以教會內部行政來處理,令執事職的社會性不再明顯。但梵二的教會觀,清晰地指明教會的使命是面向世界,而梵二復興的執事職正是教會向世界伸出的一隻手。終執要按照梵二的教會觀,將教會的福音帶去社會, 也將社會的現況及教會在社會的見證帶回來給教會。
但教會也不可以只有依賴終執去作見證而忽略了在教會內作教育的工作。為正義發聲是教會的職份,由主教帶領,司鐸、執事及平信徒都責無旁貸。不能只推卸到終執身上。可是,終執在俗的生活是應能更敏感為社會公義而尋找途徑為無聲者發聲的。
. 如果終執要接受教會機構的全職受薪職位,理應獲得合理的薪酬,不過他不應以終執身份獲得該職位,而應經過公開招聘,與教徒公平競爭,否則便沒有跟隨教會所標榜的不要由神職人員獨攬各種職務於一身的原則,並會陷入傳統的神職主義。
•內文取自:中文大學天主教研究中心《天主教終身執事職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