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宗教群體 要求享表達信仰權利
期數
3832
刊登日期
2017.07.28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7 月 30 日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
( 梵蒂岡電台訊) 斯里蘭卡總理拉尼爾· 維克勒馬辛哈(R a n i l S h r i y a n Wickremesinghe)近日為平息國內七十多名僧人的抗議,向他們許諾該國佔總人口七成的佛教徒依然是新憲法中的主導宗教。
抗議的僧人之前曾威脅說,新憲法倘若不包括對佛教的特殊保護將造成嚴重後果。
這問題有可能使遭受三十年內戰之苦的國家進一步破裂。伊斯蘭和其他屬於少數群體的宗教代表紛紛聲明,他們擁有表達自身宗教不可剝奪的權利,並要求政府不要忽視他們。在斯里蘭卡, 穆斯林佔總人口的一成,基督徒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七至八。
衛理會和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強調,「斯里蘭卡是一個多種族、多宗教的國家。全國二千一百萬總人口中七成人是佛教徒,但還有許多穆斯林、基督徒和印度教徒,這些人已經超過總人口的一成二。國家應該具有非宗教性,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平等和團結」。
科倫坡的伊斯蘭委員會成員阿漢莫德( H i l m y Ahammod)表示,總理的聲明「是一個政治悲劇。佛教徒為主導宗教已經是一個事實, 但其他少數宗教群體應該擁有按自己的良知表達信仰的自由。我們也想生活在沒有問題的安定之中,不必擔心來自佛教徒的暴力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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