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以役人乃役於人【靈修小品】

期數
3831
刊登日期
2017.07.21
作者
梁達材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7 月 23 日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

最近探訪了一個服務窮人的非謀利機構。其中一位主管對我說: 「前來求助的人,除了物質的需要外, 還需要獲得尊重。故此我要求下屬常常保持微笑,並用心去聆聽。」

這番說話, 讓我記起德蘭修女對神父的勉語: 「希望當你們主持彌撒時, 好像是晉鐸後第一台彌撒、唯一一台彌撒、最後一台彌撒。」言外之意,是要對參禮的信友立好的榜樣。

今年八月, 剛好是我晉鐸四十五周年。回顧過去的日子,大半是虛度,因為沒有把天主、即天主聖意放在第一位。「非以役人,乃役於人」這句聖言,對我來說,還沒有全力身體力行。感恩的是,因為我是教區神父,我仍然深信,服從主教的命令, 便是履行天主的聖意。

在香港,我服務過不少堂區,也曾在多倫多服務當地華人團體有六年之久。由於是服從主教的命令,恩寵滾滾而來。

我很幸運,在羅馬唸書時,認識了普世博愛運動的創辦人盧嘉肋女士(ChiaraLubich)。有賴她的教導,明白了雖然不能恒常地把天主放在第一位,但可以不斷從新開始。

服務他人時, 由於彼此背景不同,語言上或態度上難免有所差距。磨合需時及耐性。在這時段,很容易向對方下判斷。或許我們不判斷他人,他人也許判斷我們。怎麼辦? 

請看瑪竇福音所記載: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 !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 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十八21 — 22 )服侍了弟兄,對方未必領情;我們會繼續服侍下去嗎?請聽耶穌的訓勉:「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甚麼賞報呢?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做了甚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做嗎?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56 — 58 ) 耶穌要求我們是成全的,表示我們每個人都有進步的空間。

「可愛的諸位,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天主;凡有愛的, 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那不愛的,也不認識天主,因為天主是愛。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出來: 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獨生子,打發到世界上來,好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愛就在於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他愛了我們。」(若壹四7—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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