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若天】愛與公義

期數
3838
刊登日期
2017.09.08
作者
楊鳴章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9 月 10 日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羅馬人書》說:「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愛與公義不能獨活。主愛我們,但也要我們遵守他的誡命。可是,當我們還是罪人時,或當我們背棄了信義,主沒有任由我們喪亡,卻首先為我們交付了自己,滿全了我們對公義的欠缺。所以,主的公義就是祂的大愛,祂的愛就是我們公義的基礎。

每當人捐獻時,我總希望他明白,這其實不只是善行的問題,更涉及公義,因為我們所擁有的,許多原都是屬於大家的。試想想,他能賺取的每一桶金, 背後有多少人為了他而犧牲和付出?沒有公義,善行豈能持續?捐獻多幾次,許多人就冷了下來。

可是,若我們只談公義而不談一種具包容及諒解幅度的愛,生命將變得蒼白、冰冷,再沒有進展的空間。我們兩手空空的來到世上,成長過程中, 接受了各式各樣無條件的饋贈,其實已足夠令我們感恩;但更令人讚歎不已的,就是當我們願意回饋時,生命也同時為我們打開一扇通往更燦爛繽紛的恩寵大門。

今日的福音,耶穌談到應如何處理弟兄間的不和或有出規的問題時,或許我們會較注意其中所謂的「情」、「理」、「法」,而忽略了祂對「束縛」和「釋放」的規勸。到底是誰在束縛著誰?又是誰釋放了誰?其間不是有一種彼此互為因果的關係嗎?尤其在今日的社會中,我們必須以積極務實的精神,看待愛與公義。

  • 編按:楊鳴章主教八月一日接任香港主教牧職, 近日他應天主教傳播事務委員會成員邀請,為公教報撰寫「在地若天」專欄,分享主日讀經、靈修等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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