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在野】召與選

期數
3843
刊登日期
2017.10.13
作者
李達修
主曆
主曆 2017 年 10 月 15 日 常年期第廿八主日

常年期第廿八主日(甲年讀經) 

讀經一:依廿五 6 ﹣ 10
答    唱:詠 23
讀經二:斐四 12﹣14,19﹣20
福    音:瑪廿二 1 ﹣ 14 

在人類社會中,嫁娶毫無疑問是值得辦的喜事,乃社區、親戚、朋友之間歡樂聚首的好機會。自古至今,慶祝這件人生大事的方式,皆是設宴款待賓客,以享用美酒佳餚來表達其重大意義。跟我們中國人一樣,以色列民必會隆重其事,故此以婚宴作背景場合的聖經故事便不少。可想而知,若望福音中加納婚宴出現的突發狀況,實在是很丟臉和失措的。幸好耶穌施奇跡把水變成酒,解救了主人家的一次面子危機,同時也讓這麼值得盡興的場合,得以圓滿舉行,不致變成爛攤子。

至於瑪竇福音裡那些與婚宴有關的比喻,都出現在耶穌靠近受難之前夕,身在耶路撒冷時所講的,盡是肺腑之言、認真的忠告。因為祂關心到我們終極的歸宿,祂來正是為帶給世界這個喜訊,和提供生命的希望與方向。初期教會及福音作者見證了耶穌的死而復活和升天以後,在聖神默感下,便更理解婚宴圖像的象徵意義,因而樂於把充滿訓導意義的比喻編輯進去。

這個寓意深遠的「婚宴比喻」, 唯獨記載於瑪竇福音。路加福音中相近的版本只說「有一個人設了盛宴」(路十四16 ),而瑪竇福音卻強調那是「一個國王,為自己的兒子辦婚宴。」(瑪廿二2)這樣無論是人物和場合的設定,皆隆重得多,故事產生的張力亦更強。獲邀出席國家級之喜宴,本是極高榮譽,求之不得的事。可是這回發生了的狀況,卻竟不是不請自來的無禮,而是請而不來的不恭。

天主子民 人人獲邀

當然, 分別亦在於這次盛宴的名堂;它不只是為吃喝玩樂,品嚐珍饈百味而已。婚宴的重點乃婚姻,而非飲宴。其實在婚宴的比喻裡,正暗示著「神婚」這個密契性(mystical)的主題。神婚就是慶祝神人之間愛的締結,由雅威上主與子民建立的盟約,進展至基督與教會的親密關係。君王親自打點好一切,在祂的聖山上(依廿五)筵開無限桌席,並廣發請柬,樂於分享共賞。其神妙之處在於出席者不獨在湊熱鬧、戥高興。那份以為是在分享別人的喜悅,也是屬於自己的,因為自己有份作婚禮的主角新娘,與國王的兒子,即天主聖子基督,永遠沐浴在天國的愛河之中。

這段神婚誓要舉行。於是天父再三提醒,大日子即將來臨。獲得邀請的賓客,原先乃上主在舊約中之選民。婚宴比喻所添加的喜訊,是他們甚至不用付出任何辛勞的代價,好像在葡萄園內受聘當工人一樣。作為天主的子民,他們沒有一個是不被邀請的賓客。只可惜他們或是不甘願出席,或是沒放在心上。參加豈不是等於要犧牲其他活動?處於滿不在乎態度之餘,他們還抗拒、仇視與殘害所有的使者,為的只是嫌棄邀請,刻意要缺席婚宴。 

拒上主於千里? 自食其果

我們照樣借古喻今,不妨又自問一下,有沒有真正懂得關心照顧自己的靈魂和得救?我們容易著緊世俗的事務,辛苦經營,安排周全。在有限的時間與能力下,識得取捨和處理優次,並且回應得體。可是在靈性事務上,卻會否偏向疏於照料,任其鬆懈雜亂、空洞拖延?教父卻清楚告訴我們:「但凡聽到靈性事務之召喚,其廹切性必定蓋過任何俗務,要求我們優先處理。」(聖金口若望瑪竇福音廿二章釋義) 

拒上主於千里之外,得來的報應實在是自食其果。有些聖經學者認為,比喻中描述到國王的反應時,可說是在預告, 也可說是在詮釋他們拒絕接受耶穌,甚至把祂殺害所承受的惡果。他們還繼續廹害初期教會,致使斯德望、雅各伯等遇害。公元七〇年,羅馬帝國軍隊一舉掃蕩以民,焚毀耶路撒冷及聖殿;那已是熙雍聖城第二次遭逢浩劫。聖史瑪竇欲向當時再度顛沛流離的以民後裔訓示,並強調莫再不識抬舉。他們「選民」的資格,早已從耶穌公開生活時,有突破性的發展,包攬外邦人,即所有的人。

赴宴尊重場合 穿上潔白的基督

外邦人本是來自五湖四海,走向四面八方的各路人馬。由於天父吩咐僕人「到各路口去,凡是你們所遇到的,都請來赴婚宴」(瑪廿二9),這些人便在無意中遇上了神聖的邀請。沒有資格需符合,只要首肯願意,便無條件歡迎加入這個混合的賓客團體。國王慷慨地款待任何的路人;天父因祂的慈愛號召萬民齊集其中。先知早已預言:「因為上主的手,停留在這山上。」(依廿五10 )我們既可放心,不會沒有預留位置;同時亦要警醒, 光榮不是應份的,更不要誤會天主在勉強我們,終日在討價還價。

婚宴比喻裡最後一小段,情節雖淺白,但意義頗深遠;倘若說只是補充,會低估了它對我們信仰生活的重大提醒。參與隆重盛會,當然不能掉以輕心,應該脫去身上污穢的衣服(罪過),穿上華麗的禮服(匝三4)。原來當時舉辦婚宴有個習俗,就是主人家會提供賓客禮服。那件白色亞麻布的衣裳,代表著純潔和神聖的愛情。沒把它穿上赴宴,實在是極為無禮,不懂大體,甚至無心送上祝福。

能夠被召又被選(瑪廿二14 ),除了願意赴宴,還得尊重場合,滿懷誠意地參與。為我們來說,這件潔白的禮服就是基督,穿上它就是穿上祂的虔敬和義德。如果我們在靈魂上只繼續不修邊幅,不認真不莊重––雖然前往領聖體或聖事,卻沒先準備好自己;祈禱,又不發信德;有著教友的名份,但仍不願寬恕不願愛。這種態度正顯示我們的靈魂沒有穿好天主提供的服裝。

那麼當天父質詢時,我們確實啞口無言,找不著藉口,蓋因當下自己的樣子成為控訴最大的證據。

• 李達修神父為香港大嶼山 聖母神樂院隱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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