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暴力

期數
3844
刊登日期
2017.10.20
作者
郭翠兒
主曆
主曆 2017 年 10 月 22 日 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從小到大, 對暴力的認知總和武力扣上關係。小時候,親見警察追賊,抓住了先飽以拳頭,不獨是賊人,我也嚇得抖索, 算是最埋身的暴力場面!八九六四,中共以武力鎮壓學生的愛國民主運動,屠城的血腥暴力,今生今世都不會忘記! 從此認清中共的真面目!

九七回歸,我開始認識另一種暴力,就是制度的暴力。中共以不合憲、不合法的臨時立法會,篡奪由香港市民合法選出的立法會,並利用這個橡皮圖章,一年間強行還原包括公安條例在內的幾項惡法,既削弱香港人遊行示威的權利, 亦取消了工人的集體談判權利。而基本法內的分組點票機制及功能組別選舉,一直是箝制立法會使不能反映民意的重要工具!「人大釋法」這四個字在回歸前,更是香港市民不曾想像過的暴力,但中方卻利用這四個大字來打擊我們的司法制度,衝擊法治的基石,剝奪我們按基本法能享有在○七及○八年實現雙普選的政治權利!而且這股暴力日益兇橫, 可以把本來不違法的行為變成違法,藉此DQ六名依法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從此議會只有一種聲音,失去制衡,立法會又再淪為臨立會一樣的橡皮圖章!推翻選舉結果,再利用這種恃人多蝦人少的暴力,萬千惡法在前等著蓋印通過!這種暴力比用拳頭更可怕,因為它扭曲了人對是非黑白的判斷! 

這幾年所見證的暴力,令人痛不在皮肉,卻深入心神, 令人或為氣餒沮喪,或為義憤難平!更可哀的是,許多人選擇看不見、選擇麻木應對、選擇不去辨別,選擇在真理前沉默,這使暴力愈加猖獗! 

今天香港,連法律都成了暴力!重「奪」公民廣場,因用上奪字,就被定性為暴力, 所以甚麼崇高理想、社會公義全部被否定,雙學三子違反法理地被一罪雙罰,在履行完社會服務令後,又被送入獄中! 一切「就如用暴力施行不公平的審判」! 

作為基督徒, 我們本身應具有許多特質,最根本及最重要的,亦是最難滿全的就是「愛人如己」這份!由反國教到反對人大八三一決定,看著這批青年公爾忘私的精神,我完全感受到他們對香港的愛! 參與過他們集會的朋友,都見過他們親手洗乾淨每個公眾洗手間,清潔地上的垃圾並將垃圾分類!除了愛,甚麼能使喚他們?他們用了三年時間,用盡和平示威請願遊行各種方式,但對話的訴求從未被掌權者尊重!就算重「奪」公民那晚,他們都只是推開了欄柵,以爬以跑以閃避各種方式,進入一個他們本來可自由進出的廣場!他們坐下,沒有做任何破壞,只是默靜地向世人宣示,這個廣場原本就應用來讓市民停留表達意見。那夜我亦做了生平首次的公民抗命,沒有按警察的驅趕離開天美道,反而手拿一串玫瑰念珠,坐在一排防暴警察前,徹夜祈禱,祈求公民廣場內的青年不會受到暴力的傷害! 

面對不公義選擇沉默,令當權者的暴力日益恣意,這又是否助長暴力的幫兇!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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