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SEN社區支援服務的困境
自去年初,社會福利署(社署)提出了檢討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ICYSC), 特別在津助及服務協議書(Funding Service Agreement [FSA])上,希望有所改動。據當時尚未退休的有關助理副署長表示,目的是想更真確地反映ICYSC的工作, 讓社會人士更明瞭我們的功能,因制定協議書(FSA)已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強調這將會在沒資源變動(Cost Neutral)的基礎上進行。
業界紛紛表示FSA真的要與時並進,香港社會二十年來呈現的兒童及青少年問題和需要,應要反映出來,例如情緒健康、少數族裔的社會融合,以及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 Education Need [SEN])等;而且服務對象的年紀也應因應時代變遷和實際需要而放寬,不可能再限制在六至廿四歲,另外亦要肯定我們做家長工作的功能及角色。
未幾,社署在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辦的機構主管諮詢會上表示, 我們的「津助及服務協議書」將來要涵蓋健康及傷健者( Abled-bodied and disabled),並有特殊需要的年青人,包括SEN孩子,建議機構每季向社署清晰交代做了那些為特殊需要年青人的服務,及定下社會共融的服務數字來便可,前提是不需增加任何資助。社署更多番強調,有SEN家長向他們表達很難在ICYSC找到服務,這是不應該的。
可是,在二十多年前,有誰知道今天兒童及青年人的情緒困擾, 會是嚴重到連學前學童已有焦慮症和憂鬱症?有誰知道今天的年青人在不斷受壓後進入成人世界的苦況?有誰知道SEN學生,特別是SLD(Special Learning Disability)學童有十份一人口那麼多?近年業界都要十分努力, 向政府以外尋求資金和人力去滿足此等服務的需求。熟悉我們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們每年都為延續服務而擔驚受怕,出盡法寶去尋找資助。但試想想,教育界因著SEN學生數字上升, 在融合教育下,近年有多少新資源投放到學校裡去?他們得到額外資源的邏輯為甚麼不能應用到ICYSC身上?
日後,只怕少量減免F S A的數字,會導致日後交出虛假及表面的服務特殊需要兒童及青少年的數字,而且他們不一定是SEN孩子;另一方面又否定了從政府增撥資源的可能性, 更減低了我們從外界爭取資源的機會。可預見的是,曾向社署表達在ICYSC難以找到服務的SEN家長,到時一樣很難找到服務, ICYSC只會處於兩難局面、有理講不清的處境!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