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事提高警惕
聖保祿在《致厄弗所人書》中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是天主的化工,並且擁有耶穌基督內受造的尊嚴。
肯雅作家奧格拉(Margaret Ogola)說過:除非我們認識到每個人都是不可替代的,以及擁有與生俱來的尊嚴,否則我們不可能談論人權。
《世界人權宣言》令人權論述更著重「尊嚴」,並發揮了一點關鍵作用。可是在人權的詮釋上,卻未能有精確而清楚的表述,甚而導致出現狡猾隱晦的詮釋。
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明言:他不會容許人權阻礙他實現自己認為有利於國家福祉的事情。這無異是告訴國民,「人權」可遭到特權所取代。
面對人權遭受剝削,南非人權鬥士恩格拉(Christina Engela)質疑:「人類尊嚴和人類生命是否如此廉價,以致維護它們的權利都可以賣掉, 以滿足一個惡毒而自我的團體的慾望……?」今天大部份亞洲地區尚且如此,人們的福祉愈來愈是為了意識形態,或更常見的商品交易而存在。
當人對自身尊嚴變得麻木,且不知不覺地沿用暴君的價值觀,忽視天主化工的尊嚴時,社會就更難於充份關注人類尊嚴。
回到最近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在各區的一些巴士站所展示的紀念花園廣告,該廣告向市民宣傳可在指定的紀念花園撒放骨灰,看來無傷大雅,是選擇在墳場或紀念堂以外的另一個殯葬方式;從中鼓勵市民選擇這種符合生生不息、自由自在等信念的殯葬方式。
與此同時,梵蒂岡去年發表的一份捍衛基督徒殯葬習俗、主張把骨灰整全恭放的文件,文字看似艱澀,但值得留意的是,它強調「亡者的生命改變但並非結束」的信仰,並宣揚指定的長眠之地,才是關注人類尊嚴的重要部份。
雖然香港政府算不上專橫殘暴,但是眾人應當探究,政府如何藉著環保的道德高地──一個極有商榷餘地的論點──去影響整個社會對人類尊嚴的觀念?
政府或許是出於善意,而雖然人類尊嚴並非脆弱不堪,但是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遭侵蝕。再者, 在一個逐漸漠視人權的世界裡,當有事情削弱社會對人類尊嚴的尊重,則難免令人擔憂,因為權利最終或淪為一些需要討價還價的東西。
作為基督徒,我們務須對小事保持警惕,也要盡力保護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