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布施:與近人建立情誼

期數
3868
刊登日期
2018.04.06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4 月 08 日 復活期第二主日

早前, 留港的一個移民家庭, 帶著一歲大的女童, 向一家收容所求助。這家庭遺失了旅遊證件,已經坐牢兩個星期,他們在這個城市舉目無親。雖然有神父向他們提供棲身之所, 但是不久以後,他們決定離開收容所, 因為他們不能遵守機構的規章,他們帶同小孩回到街上露宿。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到底要不要幫助這個家庭?收容所依然向他們伸出援手, 但是他們不開心,也不願意留在那裡。

教宗方濟各最近接受訪問時表示,毋須為直接捐錢給窮人感到遲疑。我們總是提出許多問題:為甚麼我們應該幫助他們,特別是當他們不願意入住一家教會收容所? 

布施,即向窮人捐贈金錢或物資,是基督徒的一個基本且無可爭辯的義務。許多時候,我們比較喜歡有組織的布施方式,比如我們捐錢給致力於滿足特定需要的機構或慈善團體,例如是明愛或其他慈善組織。

教宗不斷倡導,基督徒要向個別人士布施。無疑,這有時會比較棘手,因為我們不肯定尋求援助的人是真還是假。認為不應該直接向窮人施予金錢的言論堅稱,這做法帶來一些不誠實的專業乞丐,以及助長一種非常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不是真正幫助窮人自立。因此,我們寧願選擇一種正當且有組織的方式,去幫助窮苦大眾。

可是,基於重要理由,我們有必要聽聽教宗的呼籲:向窮人慷慨解囊。最重要的原因是,直接施予金錢,當做得正確的話,就可以促使施予者和接受者之間的交往和接觸—— 這是慈善機構往往做不到的。這種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是人類休戚相關、團結一致的必要先決條件,承認我們確實是看守弟兄姊妹的人。

教宗方濟各在訪問中指出, 「把幾毛錢投給窮人」並不足夠。他強調,「注視有需要者的眼睛以及觸摸他們的手」,給予他們尊嚴,這才是基督徒行善的真正標記。教宗解釋說,我們應當向那些行乞的人說句「你好」和「你好嗎?」教宗說,有些人也許認為,「我給他錢,而他只把錢用來買一杯酒!」教宗便開玩笑地回答:「一杯酒就是他生命中唯一讓他開心的!」

我們輕易地說:「看,那傢伙連怎樣負責任地用錢也不知道。我為甚麼要給他更多錢呢?」可是,這會不會是個偽善的看法?我們未能認清的是,生活在相對比較富裕城市的人,不知有過多少次也把自己的金錢揮霍在非必需品上,如一盒香煙、一杯凍咖啡、一瓶酒、一雙新鞋等等。

教宗的這個想法對基督徒來說並不新奇。耶穌說:「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瑪竇五42)。布施,不只是施予, 同樣要留意的,是與貧窮人交往,彼此建立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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