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若天】僕人或朋友?

期數
3872
刊登日期
2018.05.04
作者
楊鳴章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5 月 06 日 復活期第六主日

 

司法的公正、普遍公職人員的廉潔、信仰與言論的自由,經濟的持續發展,難道我們比哥倫比亞、菲律賓、印尼差嗎?怎麼香港人的快樂指數竟然落後於人?很多時候,許多客觀事實,也改變不了人普遍的主觀感受,就算能夠改變,或許只能像煙花,剎那燦爛之後,很快便會就沉寂下來。人需要有一種心態和思維的改變,才能攀越所面對的大山。舉一個天方夜譚的例子:既然可以「租借」地方予中央政府,實現一地兩檢,是不是也可以把大灣區隣近的一小角,同樣劃給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重新規劃和解決面對的困擾?鳥籠儘管仍是鳥籠,到底空間頓然大了,這也可算是一種範式轉移吧?

上主日的福音記載了葡萄樹與葡萄枝條間的關係,今主日繼續耶穌的教訓:「我對你們講論了這些事,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使你們的喜樂圓滿無缺⋯⋯如果你們實行我所命令你們的,你們就是我的朋友。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他主人所做的事。」為甚麼許多接受了福音的人仍然很不快樂?因為接受福音不只是遵從某一項指令,而更應該是一種心態和視野的改變,空虛自己,大膽的整個人投入主的大愛中,為祂所擁有。一個想游泳的人,必須全身跳入水中;不願入水的人,怎能暢泳?《若望一書》所說的:「愛是出於天主,凡有愛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那不愛的,也不認識天主,因為天主是愛」(四7-8)。一個人太關注一己的得失,在稱心如意中,感到主的臨在並不太難,但在痛苦無助時,除非能夠走出自己,繼續願意投入、交付予慈悲的主,就很難看到祂正在擁抱著自己;當然也就沒法看到,原來自己也成為主的奇蹟的一份。為僕與為友的分別就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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