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你們一樣。」(若十五12)
人活在世上就需要愛與被愛,因為真誠的愛能建起美好的人性,使人格內涵都有豐盈的受授,因它包涵著照顧、尊重、責任、了解和關懷。
其實,我們每一位都是因愛來到這世界成為一個人。父母相愛相親而締造了我。因天父的愛給予我生命, 我是愛情結晶品,正因如此,我們本性就是渴望愛與被愛,這是需要勇氣及判斷力,決定我所追求的價值,是我的無上關心之物,然後做出堅定的跳躍,衝向我愛的對象把一切都投上以取得他。
在愛與被愛的過程中,人都能體驗到一種興奮、喜樂和幸福感,所以很樂意付出一切與愛者相聚,也有無限的精力和創意,為博愛者喜悅, 甘心付出一切。當感到有回應時, 便感到甜滋滋的,覺得自己可取,因對自己的滿意推動著更有好表現。愛常是一股動力,一種幸福的感覺。所以,人原始渴望就是自己可以成為「愛」,假如可以成為愛,他就會主動愛周圍的事物,會用愛去與人相遇,且用愛去喚醒他們的生命。
能愛與被愛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超越一切物質享受、金錢財富,因為只有愛能滿足人的心靈,因為天主就是愛,祂用愛吸引我們,也給予我們愛的能力,使我們達成受造的目的去愛主愛人。
若把愛細分其類,可以分為:
——情慾之愛(Eros): 建在理想化的外在美,且充滿羅曼蒂克,是充滿激情的愛。但它會隨情慾的增減而有所消長。
——遊戲之愛(Ludus): 視愛情為一場讓異性青睞的遊戲,並不會投入真正的感情,且常更換對象,重視過程而非結果。
——友誼之愛(Storge): 一種細水長流,穩定的愛,能為被愛的人付出而毫無悔意。
——依附之愛(Mania): 對感情需求非常大,而十分依賴對方,使會被其依附他╱她十分煩擾的。
——現實的愛(Gregame): 這些人著重於考慮對方的現實條件,以增加自己的酬賞,愛的付出著眼於成本的收益。
——利他愛(Agape): 抱著一種奉獻犧牲的態度,追求愛的行動,不計成本地付出,願意為所愛的人白白付出。(參考百科全書)
愛得愈真就會超越物質回報, 愛得愈深就會忘掉自己,而為所愛的獻出一切。
一位成熟的女士,可以為丈夫、為子女獻出自己的青春,為家庭而付出自己的時間,而無怨無尤,只要見到丈夫幸福、子女成長、家庭和諧, 她就滿足,她從情慾愛、友誼愛進入利他愛,這就是達成她生命任務的過程。
而獻身者如德蘭修女,她在加爾各答所興起的慈善事業,正是從利他之愛所促成,視身邊最貧窮的人是愛的對象,她忘掉自己而甘之如飴。在她心中是天主愛情的活水泉,為四周的人湧出愛的活水江河,最幸福的是她被天主所愛,而這份愛經由她而流注世界,喚醒世人的愛心,去付出自己關愛窮人,懂得愛,付出愛的人,便能樂滿心中,這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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