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道】吃祂的肉 喝祂的血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乙年讀經)
讀經一:箴九 1﹣6 ∣ 答唱:詠 34 ∣ 讀經二:弗五 15﹣20 ∣ 福音:若六 51﹣58
由第十八個主日起, 我們重溫耶穌的天上食糧的教導。耶穌藉著增餅奇跡,希望人們明白,他就是那位有權能,將天主的愛情帶給人的那一位。可是,群眾未有因為吃了餅而相信他。人們誤解耶穌是一位可以拯救助他們脫離羅馬暴政的一個有權能者。當耶穌說自己是那天國的食糧時,群眾就對耶穌起了反感。
在本主日,耶穌更進一步說明,祂這個天上食糧究竟為我們有甚麼意義?我們又該怎樣接受?
肉是要吃
耶穌先與群眾比較兩個從天降下的食糧,有甚麼分別。以色列人懷念的,是當日天主賜給他們祖先瑪納吃,因為這證明天主與他們同在。耶穌指出,雖然瑪納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但這個天上降下來的食糧,會朽壞,人吃了,始終仍然要死。由此,耶穌對比自己這個天上降下來的食糧的分別,就是祂為人們帶來的,不是肉體上的滿足,而是永恆的生命。他說:「誰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六51 )當然我們知道,這班以色列人因著有限的眼光和認識, 並不接受。
耶穌向民眾說,祂所賜予眾人的,是祂的肉。群眾對此言論起了反感。不過,耶穌沒有因此而停止說明,反而更下一成,強調不單要吃祂的肉,更要喝祂的血。
血更要喝
對以色列人而言,飲血是一大挑戰。因為梅瑟教導他們的祖先,「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你不可將生命與肉一起吃。」(申十二23 ),「誰吃了應被剷除。」(肋十七14 )
「血」對以色列人而言,有一份神聖的意涵。首先,因為血是生命的元素,一切生物的生命源於血,沒有血,就沒有生命。以色列人深信,天主主宰生命,人不能留別人的血。如果違反禁令,會受到天主的懲罰。另外,血亦代表罪的赦免。〈肋未紀〉中有詳細描述,人可以怎樣藉著宰牛殺羊, 向祭壇灑上血,以獲得罪赦。天主仁慈,容許罪犯,藉傾流了牛、羊的血,代替自己本應因犯罪而面對的懲罰。
血對以色列人而言,代表著生命,代表著天主赦罪的恩寵。這一刻,他們眼前的耶穌,是若瑟、瑪利亞的兒子,和他們一樣,沒有多大分別。那麼,耶穌豈有資格, 將祂的肉和血交給眾人,為他們帶來永恆的生命,又怎能赦免他們的罪呢?
事實上,以色列人拒絕吃肉和血的理由,正是我們該接受吃人子的血肉的理由。血就是生命,是為我們獲得永恆的生命,而獻給天主所要犧牲的生命。我們被召叫,有份於天國庭園,能白白領受耶穌基督犧牲自己的性命,為救贖我們。我們有否好好體味這個生命,怎樣與我們的生命的結合呢?
同領血肉的意義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神父在聖祭中,會將一小片聖體,放入聖爵內?其實那一刻,神父會默念:「願聖體聖血的摻合, 使領受的人獲得益處。」究竟此舉為我們領受的人,帶來甚麼益處呢?
這個行動的其中一個解釋,是天上神糧在各地方教會的彌撒慶典中,表達出地方主教與羅馬主教(即教宗)的共融合一。從前,教宗會從他主持的彌撒中,把部分聖體送到地方教會裡,表示教宗與地方的共融合一。將那一小片聖體放入聖爵內,表達的是聖體聖事就是教會的共融聖事。當我們領受這體血時,代表我們與教會、與教友們都在耶穌的體血內共融合一。這就是聖事給我們的益處。
總結
耶穌再一次向我們說明,祂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是那真實的血和肉。祂讓我們明白,祂願意為我們全然犧牲,為的是我在祂內,祂也在我內。這份共融,讓我們有力、且懷著盼望去生活。而這份動力, 不只為我個人,更是讓我們與他人共融,去實踐愛主亦愛人的教導。
•主日講道由慈幼會張心銳、道明會左旭華、香港教區黃君右和耶穌會黃錦文四位神父輪流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