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羅梅洛總主教任命事件的反省

期數
3899
刊登日期
2018.11.09
作者
林瑞琪
主曆
主曆 2018 年 11 月 11 日 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

本人在十月二十一日的《公教報》上分享了有關聖教宗保祿六世用人眼光獨到的文章,不意引來陳日君樞機在十月二十八日發表了回應,陳樞機對於我談及的幾位人物都是他素來敬崇的模範而「多謝林兄弟」,使我這位作為晚輩的感激有嘉。

陳樞機對於「羅梅洛總主教」當年的任命過程有與筆者不同的解理,而我們兩人對事件的分析在各自的文章中已說得清楚,在這裡我沒有任何補充;倒是希望鼓勵只讀過我文的朋友,值得花一點時間細讀陳樞機的高論,可以從不同角度探討有關的事件。

我倒想在這裡借《公教報》一角,分享兩點個人的感受;首先,聖人的一生是否可以按我們的喜好而分割,我的答案顯然否定,對於聖羅梅洛總主教當上總主教之後的英勇行為,我們固然熱愛,但對於他在出任總主教之前的低調及內歛而專務靈修,我們難道就能夠不欣賞嗎?兩個不同時期的羅梅洛,是同一個不可分割的聖人噢! 

另一點要反問自己的是,我們處在一個幸運的時代, 能親睹羅梅洛總主教列入聖品,因此幸慶聖教宗保祿六世能有這樣的「驚喜」,但如果時間回到一九七七年,在排山倒海的納喊要求教宗撤回對羅梅洛的總主教任命時,我應不應也加一把口和應呢?這就是我一直在反省中的兩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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