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豈是促進經濟的理由
前美國總統克林頓的女兒切爾西 (Chelsea Clinton)在本年八月中的一個公開演說中提及墮胎合法化有助刺激經濟。她引用一九七三美國德州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最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容許懷孕一至三個月的婦女墮胎。然而自裁決後,從一九七三至二○○九這三十六年間美國墮胎的數字超過五千萬,切爾西卻說這期間加入勞動力的婦女幫助國家增長了三十五兆美元的經濟成果。
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講者此言論的用意可能是為著政治的因數,可是這番話完全喪失道德倫理,做成一個極大的誤導。人的生命絕對不可以金錢來衡量。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天主依照祂的肖像及模樣而造(創一25),經由我們的父母以愛的交配而成。胎兒從受精開始已經是一個生命,他們並不是寄生蟲,更不是醫療廢物,而是活生生像我們每一個人一樣有位格的生命,都是天主可愛而寶貴的兒女,賦予尊嚴和出生權,故此墮胎等同謀殺無辜的生命。這些小生命是天主賜予給為人父母的寶貴禮物,任何人包括父母不能決定他們的生死權。生育繁殖是造物主要我們與祂合作延續祂的創造工程(創一27),所以當父母的應負上孕育的責任。世上很多在職的婦女都在懷孕期工作,在生育後安排孩子受到適當的照顧而再投入工作。在職母親如需要幫助可尋求社會的幫助,包括天主教教會。今天的政界和工商界都有衆多出色的女性是在職母親,講者切爾西自己的母親亦是例子之一。試想如那五千萬的胎兒沒被殺掉,成長到今天可會幫助國家有更大的貢獻。聖德蘭修女曾說過:「如果我們容許母親殺害自己的孩子,我們如何告訴他人不要彼此殺害?」
再說當年「羅伊訴韋德案」的當事人原名麥考維女士(Norma McCorvey,羅伊是她的化名),她在一九七三年懷有第三胎的當時極之渴望墮胎,待案件勝訴之時她已把孩子生下。不過她後來改變了對墮胎的思想,在一九九八年更轉化成為天主教徒,並且積極參與反墮胎及維護生命的行動。她勇敢地公開承認自己曾犯錯誤的思想,影響到墮胎合法的後果,她勸諭婦女們切勿洗脫良心而殺掉孩子。她的轉化彰顯了天主的召喚,為主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