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世界人權宣言七十周年
本年十二月十日是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七十周年。教宗方濟各十一月致函在梵蒂岡舉行的人權研討會,肯定人權宣言通過七十周年,不僅讓人慶祝這項宣言,還促使各方反省「在現代世界裡人權願景的發展狀況」。
許多國家出現鎮壓平民和法外殺人的個案,連兒童也不放過,這縮小了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空間。雖然世界上多數國家深信民主和法治,但是個人權利只成為是少數人的特權。因此,改善人權為許多國家是最重要挑戰。
教會在近代識別出一種日漸嚴峻的意識形態戰爭。這種戰爭雖然出自人權的名義作戰並成為了普遍現象,但已威脅個人的基本權利。因此,教宗方濟各在信函內警惕世人說,這些年來,「一些權利已逐步被重新詮釋,這包括各種各樣的『新權利』,許多時候會自相矛盾」。
首先, 一九四八年《 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包含「人人有權享有生命」,這是一切人權的真正基礎,因為它來自天主的法律。
教會在世界上的使命,就是維護這個權利。因此,教會在墮胎和死刑等議題上需要有一貫的立場。諷刺的是,世界上許多知名的維護人權國家已經把墮胎合法化,並視之為個人權利。死刑亦佔盡上風,寫入法律制度。
此外,持續惡化的移民和難民危機,已經導致世界分裂,而人們看見的所謂人權倡議國家正在忙於興建城牆, 並從世界舞台上退出,以便「保護」自己的國家和子民的利益。同樣在這方面,教會所採取的立場有別於其他國家。
而教宗方濟各向我們展示了一種新方式,藉以促進窮人和被邊緣化社群的人權。聖座向聯合國的紐約和日內瓦辦事處派遣外交人員,分別關注移民及難民課題,繼續作出積極的貢獻,促進教宗方濟各的願景,即圍繞著四個動詞: 接納、保護、促進和融入。教宗方濟各牧訪各地期間,並未怠於敦促人們要關顧那些因戰爭、迫害、饑荒和經濟困境而被迫逃離自己國家的人。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呼籲眾人,「不論身在何處, 都要維護一切人權──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以及維護價值觀, 從而支持我們的希望,就是為人人建立一個更公平、更安全和更美好的世界」。
每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提醒我們,當前的社會、文化、經濟、公民和政治權利和自由不容剝奪。人權是促使眾人彼此接納的當代語言,也是保障尊嚴的現代方法。讓我們繼續從信仰去反思當代人權議題,保障人類生命與尊嚴:「我來,卻是為叫他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