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由立春和立秋的「立」談起

期數
3913
刊登日期
2019.02.15
作者
秦思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2 月 17 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

立春的「立」有甚麼意義? 

「立」本作「」,从「大」从「一」; 「一」象大地,「大」象一個人伸開兩臂立於地上。因此,「立」的本義為站立。

不過,「立春」和「立秋」的「立」要解作「始」。從字面意義來理解,「立春」便是春季的開始,「立秋」便是秋季的開始。但實際上,立春那天,有時冬季氣象仍沒有消除。

其實古代有所謂「四立」,除了立春和立秋外,還有立夏和立冬等氣節,以提醒農民在一年四季的開始時,要分別做好「春種、夏長、秋收、冬藏」的農事,使黃河中下游農業生產得以跟季節氣候好好地配合。

早在春秋時期,立春已成為節令。那時一年中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八個節令。到了《禮記月令》一書和西漢《淮南子天文訓》中,才有二十四個節氣的記載。

漢代之前的曆法,曾將立春這一天定為春節(即農曆新年),意思是春天從這天開始。這種叫法延續了兩千多年,直到一九一三年,國民政府才正式確定每年的正月初一為春節。此後立春日,僅作為二十四個節氣之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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