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勞動不等於勞損 做得不等於做到

期數
3921
刊登日期
2019.04.12
作者
邱智恆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4 月 14 日 基督苦難主日

最近政府決定提高長者綜援年齡門檻,由六十歲提升至六十五歲,事件引起社會極大的迴響,政府堅稱改動的目的不是為了節省公共開支,只是因港人人均壽命不斷延長,因應此情況政府早已將文職職系人員的退休年齡提升至六十五歲,現時提高門檻的安排只是為了領取綜援的健全人士繼續透過工作貢獻社會。今次事件中,社會的反應一面倒地認為政府的做法不當,根本無法令缺乏工作能力的長者重新投入市場,最終只削減了他們的基本生活金, 但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仍回應指勞動的人不等於有勞損,相反有維持勞動的人的身體年齡會比一個缺乏勞動的人較年輕,此話一出更引起社會更大的迴響,紛紛斥之涼薄。

局長擅長邏輯說話,此話無疑在邏輯上正確,但實際情況是否如此?筆者不敢苟同。下文筆者嘗試就外判清潔工作為例子,分享一下現時從事勞動行業的長者的處境。

據筆者在前線服務觀察所得,現時食物及環境衛生署的外判清潔工的普遍年齡大部份超過六十歲,超過七十歲的亦大有人在,繼續工作(賺取最低工資)的原因不外乎兩個:(一)退休金不足以維持退休後的生活開支及醫療費, 他們認為與其「坐食山崩」,倒不如繼續工作, 避免太快山窮水盡後要領取綜援,因他們普遍也受綜援的負面標籤所影響,即使有需要也不願申請,希望一生人也能「自力更生」;(二)即使工友擺脫心理關口願意申請長者綜援,但到申請之時又會發現其金額太低,無法應付現時的高租金和高物價。

筆者希望局長不要忘記,政策影響所及的對象不單是一班文職白領的僱員,更多的是以勞力換取生活所需的基層工友,他們大多數已經從事勞動行業大半生,身體早已五勞七傷,筆者服務他們的過程中了解到他們仍然工作是為了生活而迫於無奈,並非心甘情願,筆者相信如果可以選擇的話,他們只是想清茶淡飯地安享晚年。現時政府還美其名鼓勵長者就業,進一步削減長者的福利金,強化綜援的標籤效應,筆者認為此政策如同「欺老」,實在難以接受,理應立即取消!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新界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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