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修訂《逃犯條例》 醉翁之意不在酒?

期數
3927
刊登日期
2019.05.24
作者
孔令瑜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5 月 26 日 復活期第六主日

今年二月,香港政府以處理港人在台灣遇害案件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商戶法律協作條例》。一宗本應只涉及港台逃犯移交的案件,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案卻陷入政治爭議。這當中包括台灣當局明言拒接納港府方案下的移交。為針對解決此案,香港法律界和立法會議員亦曾提出多個不同方案, 包括為本港法庭賦予域外司法權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案件;設立日落條款,針對案件單次移交逃犯;而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建議,加入人權保障條款,有關內容包括不移交疑犯至未簽署《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的國家,不移交到跟《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衝突的地方等,卻被當局全盤否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更於五月二十日表示,會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去信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 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作準備,以期在六月十二日恢復二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修例是為了堵塞現行法律的漏洞。然而,港府卻在修訂條例中加入不必要的條款,容許將身處香港的任何國藉人士引渡至中國大陸接受審訊,以致被港台專業人士稱為「送中」條文。社會普遍憂慮修例後的香港, 將會淪為極權司法的中轉站,威脅在港新聞界、文化界、商界、政治異見人士以至普羅大眾的安全。面對各界的憂慮,港府卻拒絕就有關修訂進行公眾諮詢,而且當立法會法察委員會鬧「雙胞胎」之際,港府不但沒有積極補救措施(如有民主派議員提出舉行三方會議),反而強行繞過法案委員會,直上立法會進行二讀,以票數蓋過市民的反對聲音。更令人憂慮的,是中聯辦的干預。中聯辦於五月十八日,緊急接見數十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通報中央支持特區政府依法修例, 並要求在座各人團結一致,支持港府完成修例工作。有政協委員更引述王志民表示:修例一定要成功通過! 

如果只是處理一宗台灣殺人案件,或是處理「法律漏洞」,為何中聯辦要高調介入?而且是要緊急接見人大及政協代表,中央政府對此事的關心,令人更容易想像港府的修訂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宗座署理湯漢樞機在最近發給堂區和教友的信友禱文中指出,香港已經被修例「所引發的極大憂慮所撕裂」。湯樞機呼籲我們要「按著基督徒的良心,在聖神光照下,穩守崗位,盡忠職守,以減輕修訂『逃犯條例』所帶來的傷害,並發揮公義之子及和平之僕的角色。」我們期望執政者聆聽湯樞機的呼籲,「以謙卑和虛心耹聽的態度,實事求是,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和自由。」

政權應制定公平的法律,即是合乎人性尊嚴,正直(right reason)的法律。「人類的法律稱得上為法律, 便要合乎正直的理性,由永恆的法律所推衍出來。然而,當一條法律偏離理性,它就稱為不義的法律;這樣, 它就不再是法律,而變成一種暴力行為」。(宗座正義和平委員會,《教會社會訓導彙編》,409段)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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