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萬民福音部 澳門設公學九月開課
(本報訊)信仰社七月廿九日報導,為推動亞洲福傳事業,聖座萬民福音傳播部在澳門成立了「救主之母公學」,並委託新慕道團管理。
六月二十九日,聖座萬民福音傳播部部長斐洛尼樞機會晤教宗方濟各後,正式簽署了成立上述救主之母公學的法令。救主之母公學將於本年九月正式開學,首批招收的學生來自亞洲各國。
這一舉措旨在響應聖若望保祿二世在《救主的使命》通諭中發出的號召,以及教宗方濟各在《福音的喜樂》宗座勸諭中所表達的願望。在《救主的使命》中,聖若望保祿二世指亞洲大陸是教會「向萬民傳教必須主要地導向」(37); 教宗方濟各在《福音的喜樂》中邀請教會為不斷宣講福音「走出去」。
據公學《憲章》所示, 公學直接隸屬於聖座萬民福音傳播部、與地方主教保持聯系、可能在其他地方或者國家設立分支機構。事實上, 這是「教會的一個大修道院、一個享有教會法人資格的教育團體、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取得法人資格」。
該公學旨在培養未來在亞洲福傳的司鐸,伴隨他們、教育他們善度「祈禱的生活、信望愛三超德和勇義智節四樞德,認真致力於哲學和神學的學習;從事巡回的福傳行動」。公學培養的司鐸「可能根據聖座萬民福音傳播部部長的意見,被派遣到有要求的教區」,按照申請教區的牧靈需要被派遣到不同的亞洲地區和國家。《憲章》中繼續寫到,「在這一福傳使命中,神職人員可以得到在新慕道者團體內組成的願意接受派遣的整個家庭的協助」。
在公學內的培育完全按照教會訓導的指示, 而修生的培育過程包括了直接的、個人的參與新慕道團。此外, 根據公學的具體性質,擬定的課程將「在傳教方面具有其自身的特色」。《憲章》指出,公學「幫助學生發掘在各種神學科目中所固有的傳教方面的意義, 使他們能夠在學識方面也能適應、並準備好融入基督交給宗徒們的普世傳教使命中」。公學特別託付給救主之母瑪利亞和納匝肋聖家的守護大聖若瑟兩位主保,並將特別隆重紀念教會在亞洲的聖人的瞻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