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警察濫權如何成為文化

期數
3944
刊登日期
2019.09.20
作者
葉寶琳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9 月 22 日 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在整場反送中運動, 警隊作法為人詬病:在運動初期,警員已常被批評不佩戴委任證、以水平角度向群眾射發催淚彈等問題,但警隊今天依然故我。

七月廿一日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令市民對警隊信任破產。八月十一日,在連綿各區的快閃示威中,更出現布袋彈射中少女眼、太古站近距離射擊群眾、警察假扮示威者作出拘捕、在葵芳地鐵站內射催淚彈等事件。八月卅一日在太子地鐵站內對市民的無差別攻擊⋯⋯令今天的警民關係面臨從未出現的撕裂。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和特首林鄭月娥多次發言表示支持警察工作,固然令警察濫權行為變本加厲,但筆者相信更深層次是警隊內部文化的問題。

在執行職務時,由上而下的指令不可能促成普遍性的濫權,即使上司叫前線警員用警棍,往頭部大力打還是往四肢輕打;上司指示放催淚彈, 前線警員是向人群中間發射,還是向空曠的地方擲,相信也可以憑自己良心行事,可是我們見到的是普遍地濫權的情況,明顯地,這不是個別警員的情況,整個警隊文化令成員內聚, 變成自己都認同了這文化。

是有甚麼推動力讓警隊面對這麼多批評依然故我呢?如果我們相信警察都是普通人,會有好有壞有良知, 警隊內部可有任何張力? 

當討論警隊文化,筆者想到在雨傘運動後的二○一五年,透過一份雜誌的邀請,和一位現役警員對話,他說:「In the time of war, law is silent. (在戰時,法律是沉默的。)」即使警員是在武器和法例保護下,他也對警察濫權特別包容,他指警察常被罵黑警,情緒難免失控。時至今日,一言堂情況更嚴重,有指下班後的警員並不容許有個人意見,同袍間都會互相監察,甚至「起底」,令他們不論工作時或在網上,都不敢發表對社會事件的看法。

當然,逾三萬人的警隊,不會全部一模一樣的,當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就元朗事件向市民致歉時,有警察在網上發表「張建宗不代表我」,但也會有對自己成為政治工具感到無奈的警員。七月廿一日元朗恐襲事件後, 有一群警察家屬組成「警員親屬連線」。筆者曾訪問其中成員,她說,示威者常用到一句「前線在受氣,高層嘆冷氣」挺能反映前線警員的心聲,警員即使不會同情示威者,但都同意政治事件應政治解決,希望特首盡快解決事件。

事實上,不要說是處理示威活動有困難,今天的警員連執行一般任務都受市民挑戰,簡單如街上對路人查身分證,警員也不時會被要求出示委任證。警隊不幸地已成政治工具,高層也樂於濫發催淚彈、濫捕示威者, 也每天舉行記者會,轉移社會對政府的壓力,葬送執法者的尊嚴與公義。

特首林鄭月娥說要建立對話平台,我想,第一步必然是重建警隊,追究警隊濫權責任。在沒有公義(J u s t i c e)的社會,又何來和平(Peace)?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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