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公 平?
每次讀到耶穌講「僱工的比喻」(瑪二十1-16)這段福音, 就引起我很大的困惑。這比喻內容:家主在不同時間外出僱傭到他的葡萄園工作。到了晚上,家主分發工資時,無論早來遲來的工人,都同樣給一個「德納」的工資,以至引起早來工人的抱怨,認為家主很不公平,因為他們整天勞苦,卻與遲來只工作一個時辰的工人同酬。而家主卻理直氣壯,以責備的口吻對那些不滿者說,他並沒有虧待他們, 因為這是事前大家已議定的工資,家主認為給後者同等工資,是他的自由。
耶穌講這比喻,認為家主做得對,這就是我最大的困惑。我同情早來的工人,直覺覺得這家主實在很不公平。今天重讀這段福音時,也有同樣的感覺。經不斷深切反思後,開始明白這確是與公道無關,因為家主與早來的工人,事前對工資已有協議,是你情我願的合約,按這協議,家主果真沒有虧欠早來的工人。至於後來的工人,家主給與他們多少,是絕對有他的權利和自由,難怪家主對早來的工人說:「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者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這樣看來,早來的工人,是過界干涉了家主,認為他不公平,因而引起抱怨的情緒了。
這又使我聯想起舊約中雅各伯的幾個兒子,因父親疼錫弟弟若瑟超過他們,就起了嫉妒之心而陷害弟弟,結果得來的是內心長期的愧疚。幸得若瑟深明大義、寬宏大量,得免於難(創三十七1-36; 39-45)。的確,父親並沒有虧待其他的兒子,因為他對所有兒子都盡了做父親應有的責任,只是他特別疼愛若瑟而矣,這不也是父親的權利和自由嗎?實在沒有甚麼不對,兒子們因人性的罪惡,竟做成這惡果。若兄長們對父親充滿孝愛和感恩之心,滿足所有,體諒和了解父親的需要,就不會產生這惡行。
從以上兩則聖經,給與我很多的反思。因它與我們日常生活和人際關係,有著絕大的啓示。真的,家主沒有虧待早來的工人,他公平地給與早來工人所恊議的工資,若工人取了他應得的一份,不去理會家主對後者的作為,他自會心安理得。同樣,雅各伯的兒子們,若心存感激父親養育之恩, 就不會陷害弟弟,更不會使老父受到心靈的創傷。人就是這樣,不會安份知足,而喜好管閒事,常作無謂的批評與比較,因而自製了不少不必要麻煩的情緒,令自己失掉內心的平安,不快樂、受苦、心理不平衡、更影響自己心胸狹窄,對自己無益,與別人不睦,嚴重的更招致殺身之禍。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流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