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談「拾」

期數
3969
刊登日期
2020.03.13
作者
秦思
主曆
主曆 2020 年 03 月 15 日 四旬期第三主日

「拾」,今天常用作數字「十」的大寫;但這並非「拾」字的本來字義。「拾」,《說文解字》釋作︰「掇也,从手合聲。」「掇」,粵音「拙」,解作撿,即從地上拿起的意思。

「拾」,還有以下的不同字義︰ 

1. 解作收、斂、整理等,如:收拾、拾掇。

2. 用作數字「十」的大寫,如「壹佰叁拾員正」。

3. 「拾級而上」的「拾」不念作「十」,要念作「涉」,解作經由。

4. 「拾遺」,這是古代的官職。唐代武則天執政時,設置左拾遺和右拾遺兩個諫官職位, 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在朝中聽見執政者或朝臣的言論和決策有所不當時,就必須像在地上拾起一些遺下的物件那樣,即時指出,以作救補。由於出言諷諫時,常常會得罪執政者或朝臣而失寵,因此當此官職者,必須為人正直不阿,並且絕不會畏懼權勢;即使犯錯者是皇帝,仍敢於當面諷諫。歷史上曾有數不盡的忠耿諫官因此而失去官職,甚至性命。唐朝大詩人杜甫就當過左拾遺,後來也因為營救大臣房琯而犯顏直諫,使皇上不悅而失去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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