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聖禮部頒法令 談疫情下聖週安排

期數
3971
刊登日期
2020.03.27
主曆
主曆 2020 年 03 月 29 日 四旬期第五主日

(本報訊)教廷禮儀及聖事部三月十九日頒「2019 冠狀病毒時期」法令,論及本年聖週禮儀安排。

這道由薩拉樞機簽署的法令指出,考慮到疫情下不能在聖堂以團體方式舉行禮儀,故向主教提出相關指示。

法令指出復活節是整個禮儀年的心臟,復活節三日慶典不能移至其他時間。

主教有權按情況將聖油彌撒延至較後的日子舉行。

如政府及教會當局實施限制,主教可安排堂區主任司鐸主持「沒有信友親身參與的」逾越節三日慶典禮儀。有關方面應讓信友知悉慶典的時間,好能在家觀看網上直播。

聖週四教區可決定是否由堂區司鐸舉行於「主的晚餐」黃昏彌撒;司鐸可舉行沒有會眾參與的彌撒,當中省略「濯足禮」。

聖週五,教區可決定是否於堂區聖堂舉行「救主受難紀念」禮儀,信友禱文中可考慮加入為病人、亡者及感到迷失和沮喪的人祈禱。

復活節守夜禮,教區可決定是否於堂區聖堂舉行「復活前守夜禮」,若舉行則省略祝聖新火和遊行, 只點燃復活蠟燭,下接「復活宣報(逾越頌)」及聖道禮。入門聖事部分,須以「重宣聖洗誓願」取代,下接聖祭禮。

教區主教可決定是否把聖週及逾越節三日慶典相關的熱心敬禮及遊行,延至今年其他合適日子舉行,例如九月十四日光榮十字架瞻禮或九月十五日痛苦聖母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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