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也是羅馬假期
大學畢業後到職場工作,是度世俗生活中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享受因工作而賺取的年度休假。我笑稱那是我真的羅馬假期,因為日後再踏足羅馬,不是朝聖,就是開會。稱之為「羅馬假期」,是想起五十年代同名電影;可是在西班牙廣場,尋不到柯德莉.夏萍或格力哥利.柏的足跡。其實電影中的主角們遊覽羅馬,到底是否真的假期?電影中的主角,公主因到羅馬出差辛勞,偷得浮生半日閒,隱姓埋名便衣四處遊玩;記者則藉口陪同她遊覽永恆城市,替她拍照,而偷偷盼賣出獨家新聞:假期的外表、卻骨子裡是工作。
這個劇情,令我反省到底甚麼是假期的本質。一般而言,不用上班及上課的日子,曰為休假。連續數天的休假則可稱為假期。社會上的法定休假, 為之假日。要從固定的上班或上課的運作中休息, 據聞中國古代已有:漢朝到隋朝是每五日休一日, 稱為休沐;唐朝到元朝,則每十天休息一天,稱為旬假或旬休。聖經中十誡有守安息日的規定,每七天有一天休息,份量剛好是休沐及旬休的中間。
安息日、主日,踰越節、聖誕節、復活節等, 都是為宗教目的,不但有放下工作的休假,更要把因而騰出的時間作紀念慶祝。有趣現象是:宗教節日成了「法定假日」,但不是所有人都是信徒,利用假日參與祭祀儀式,純粹休假。另一現象是社會也為了紀念某些特別日子而休假,如國慶。這些紀念性的假日,除了官員有官方儀式,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從心裡紀念,反而可以真的休假,作自己喜歡的事,或甚麼都不作,只是大量補眠,以抒解平日上班或上課的壓力。亦有人在休假天工作,可能是受僱主威迫利誘,賺取假期補薪;不過似乎更多的是,只是工作量太多,利用休假天工作。
自從入了修會後,被問及最多的查詢,就是獻身生活者有假期嗎?為獻身生活者或神職人員來說,有堂區、學校、或機構等公務的職責,顯明是工作,不值班那天便可算是放假吧;但有些工作又好像不符這個定義:例如校監、秘書等行政的職責,不但無薪(「沒有經濟效益」)也沒有定時; 那麼如何才算休假?根據聖本篤的說法,聖事禮儀,包括時辰祈禱,是天主的工作,那麼舉行或慶祝禮儀,也算工作一部份?而這些「工作」,休假天也要做吧!不少獻身生活者或神職人員的公務, 包括到外地(如帶領教友朝聖、到外地開會或講避靜),那麼是假期?或類似年青人的工作假期?
更聽說不少人,數天的休假到外地,不論五星級或背包遊覽或朝聖,去自己選擇的地方,做自己喜歡的事,享受來自工作的酬勞,才是真假期;可是往往因為節目過份豐富,或因扶老攜幼,照顧大小,結果勞累,回來後需要「回氣」。
說到底,反思休假的核心,就是看為自己如何對待工作。而宗教或民俗的慶節,不論有否法定假日,覺得重要就會找時間及方法去慶祝;同樣,如何看待有慶節內容的法定假日,應是個人選擇。福音記載主耶穌有放下工作,獨自退隱祈禱;光是路加福音,就有六次不同的場合。那麼,不論我們的工作是甚麼,每天、每一周、每月、每年、都有不工作的時刻,有用於祈禱嗎?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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