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是方案,而非方向。

期數
4004
刊登日期
2020.11.13
作者
黎汶洛
主曆
主曆 2020 年 11 月 15 日 常年期第卅三主日

在2020年4月16日,政府委任13名社會人士為「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成員, 任期18個月,而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博士多次向傳媒透露「在過去八個月內,我們花了不少時間在探訪劏房戶、與團體會面的工作上……」敢問梁主席,難道你們看不到劏房戶的苦況嗎?為何你們還說「平衡聲音」作為小組的擋箭牌? 

「平衡聲音」是適用於雙方利益和權力均等的情況之下,明顯地,現時的權力傾斜於業主, 劏房戶的議價能力甚低,更沒有有效的法例保障,例如業主可隨時趕走租戶,而沒有任何的合理通知期限。相反,當業主遇上「租霸」時,執法人員可配合業主的要求,進行通緝或拘捕租戶行動,是有法可依。因此,為實踐平等正義,我們應集中討論方案,而非方向,全面保障雙方權益。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建議政府成立租務審裁處或擴大土地審裁處職能,包括訂定何謂「合理」租金水平和處理租務糾紛,並受法定委員會所監察。如雙方拒絕簽訂租約和打釐印,及業主或租戶單方面無理解除租約, 則視為刑事罪行等。此方案,獲跨黨派議員支持,更有個別行政會議成員指「這是政府挽回民望和管治威信的最好時機。」

筆者將收集劏房戶和前線社工的所見所聞, 定期在不同報章刊登,盼研究小組和公眾關注。以下是一位年輕媽媽的故事: 

在劏房裡面,室內空間仿如空氣那樣必要而珍貴。而在寸金尺土的香港,租價飛升,尋覓住所已成為一般市民的終生苦惱,對於基層家庭來說,更是個背不起的負擔。劏房戶阿娥(化名) 憶說去年租房時和地產經紀接觸的畫面,當時她說出了對房子的要求和價格時,不同經紀的臉上都出現一致的難色。的確,條件比較完整的房子,例如有獨立廁所、大廈升降機、非平台或天台搭建物,都不在她可以負擔的範圍之內。

經平衡不同因素和取捨後,她選擇了這間月租6000元,60呎的空間,與她當時剛出生幾個月的孩子共住。她眼泛淚光地說着「劏房租住市場尤如黑市,租房時小市民對著業主和地產經紀有氣無力。」「節衣縮食,是為了孩子的生活,而我們的生活用品,如衣物和玩具,是依靠網上『二手物品』的媽媽群組支持。」她更嘆氣「我們可以選擇嗎?一個人沒有很多錢時,要追求尊嚴和快樂,是不是太奢侈。」她盼望香港政府能就住屋設租金管制,相信這也是不少劏房家庭的心聲。對於未來的生活,阿娥不敢有過多的期待,現時的她只盼望先照顧個人情緒和女兒的成長,若他日有更多的能力,希望能以過來人的身份為劏房問題提出意見或幫助有需要的劏房家庭,同時希望使更多公眾人士對香港的住屋問題有更多的關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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