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復活節日期的疑問

期數
4016
刊登日期
2021.02.05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2 月 07 日 常年期第五主日

1. 公元325年尼西亞第一屆公會議,就復活節日期的原則,東西方教會沿用至今:(一)春分,(二)月圓(可在春分當日或其後),(三)之後首主日。 

這決議,保障了復活節(基督徒的周年逾越節)在主日慶祝,且在猶太人的逾越節(尼散月十四日)之後。

2. 1582年2月24日教宗額我略十三世(1572-1585 年)以《Inter gravissimas》詔書,按天文學者的建議,改革當時通用的「儒略曆」日曆,修正「春分」日期至3月21日,並刪去1582年10月5日至14日共10天(以彌補「儒略曆」的累計誤差共10天),稱為「額我略曆」。自此「額我略曆」漸漸在全西方教會、社會,甚至東方教會所在的一些國家,成為通用日曆。(東正教會在禮儀上仍使用「儒略曆」,並因計算春分、月圓與西方教會有別,故東正教會復活節的日子往往後於西方教會。) 


3. 羅馬教會今日計算復活節的日子,又加上傳統的算法,即按羅馬隱修士狄奧尼削Dionysius於525 年研究的計算程式, 後來由科學及醫學學者Antonio Lilio於1582年提供的修訂程式,計算「金數」(Golden Number)、「主日字母」(Dominical Letter)及「閏餘」(或「歲首月齡」)(Epact),算出每年的復活節日期。這些參數,類似農曆曆法中「天干」、「地支」等的計算。 

2008年出版的《羅馬彌撒經書》便按以上計算方法,在附錄列出2000-2023年復活節等移動節日日期;包括2021年復活節是4月4日。 

4. 今日華人採用的農曆,也是陰陽合曆,原則上,按春分、十五(月圓)之後的主日,通常也能推算出每年的復活節日期;但是也有例外,因為農曆十五偶然也不一定「正」月圓。 

例如,2021年「春分」是3月20日(農曆二月初八);那麼,「春分」後的首次月圓,若按「農曆十五」便是3月27日星期六,而3月28日(主日) 便應是復活節。可是,事實上,2021年春分後的首次「月圓」,按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 UTC),是3月28日(主日)18:50(香港時間3月29日02:48)。故此,隨後的主日,即4月4日,才算是復活節。這與《羅馬彌撒經書》所列的,完全一致。

5. 農曆曆法是每19年加7次閏月,如此推算,「春分後的十五」,如果落在星期六,又這「農曆十五」不是「正」月圓,便有機會因一日之差(如2021年),而與羅馬教會計算的復活節,有一週的落差。

6. 天文上「春分」和「月圓」,往往與各日曆的計算有差異。故此,教會歷來以春分、月圓,來計算復活節,是「會意」的,並非絕對與天文相同。 

實在,天主教會願意與所有基督徒就復活節日期, 達成共識:在同一主日慶祝,見1963年《禮儀憲章》的附錄(見右表)。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對修改日曆的聲明

許多人對確定復活節於某一主日,及對固定日曆所表示的希望,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非常重視,對改用一個新日曆,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詳加考慮之後,聲明如下: 

一、如果各有關方面,尤其和宗座分離的弟兄們也贊成的話,大公會議並不反對把復活節,安排在額我略曆的一個固定主日。

二、同樣,大公會議不反對民間社會引進一個「永久日曆」的計劃。 

不過,必須確保連主日在內的七日為一周,一周之外,無任何空日,俾使每周接連不斷,天主教才不反對;除非遇有極重大的理由,宗座方可以另加考慮。


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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