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之歌】第一次辦告解(修和聖事)

期數
4041
刊登日期
2021.07.30
作者
關傑棠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8 月 01 日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亞孟。求神父降福,准我罪人告解,由領洗那天到了今日大概是一個半月,在這段期間所犯的罪過是⋯⋯。」宗教經驗的第一次非常重要,因為會影響我們一生;而負責主持「修和聖事」的神父更加不能掉以輕心,草草了事。上世紀60年代,梵二大公議會改革開放之前,有段很長的日子,教會太過強調與側重罪惡的存在,相對「神是慈悲寬宏的大父」給忽略下來;其後果是「辦告解」大行其道,甚至有教友流於慣性,多疑及神經質⋯⋯。反正一個只標榜「罪與罰」的宗教團體,外人常批評藉此管理成員、「靠嚇」成功。當然「梵二」修正了這個偏差的局面。

新教友第一次辦告解前,給他們了解接觸有關知識異常重要。慕道過程中,導師理當安排學生參觀一般教堂都有的「修和室」或「告解亭」,並教他╱她可以坐下面對面跟神父交談,亦可以傳統地跪下,在保持自己身份秘密的情況下告罪。有人會問:「我應該多久辦一次告解?」其實沒有標準答案。太久你不會做妥「省察」(反省己過,除非你具超強記憶。)太頻密又容易患上懷疑心窄病,誤信自己滿身罪惡及天主是有罪必罰的嚴厲判官,嚇死人!坦白說,教會規定教友每年至少辦一次告解似乎長了一些,我倒建議既然一年有四季、春夏秋冬,就每隔三個月來一次靜坐反思己過,對自己的屬靈生活和個人修養一定會有明顯的幫助。懂得反省的人更加了解自己,更加明白在怎樣的光景下我們會容易犯錯。

「修和聖事」有五個步驟,即省察、痛悔、定改、告明和補贖。這兒,有關補贖一題,值得深入探討。中世紀是「罪惡歪風」流行的年代,由於太過「細分」罪過的性質,竟然出了一本供神父參考的罪罰補贖「天書」,詳盡列明犯甚麼罪就要怎樣補贖;實在誇張,叫人驚嘆。不過上世紀的牧者則習慣以罰「唸經」來當補贖,有點離地和不切實際:「五遍天主經,五遍聖母經和五遍聖三光榮經」;或者「念三串玫瑰經」等。上述做法完全與「修和聖事」的本質格格不入⋯⋯。

告解不單是我們向天主認錯,並承諾以後不敢再犯,這點難度不高。有神學家更說:「天父大愛無限,當人犯罪那刻,祂老人家已經寬恕了我們。」然而考真章的是罪惡必然傷害到別人。俗語有話:「『欠債還錢』,『得罪了人要道歉』」的道理簡單易明,不是甚麼深奧道理;只要求人肯謙卑和有勇氣。通常我給告明者的補贖包括閱讀聖經,如經典的格前第十三章。小朋友及青少年要樂意幫媽媽做家務,特別是自己不喜歡那類,如洗廁所浴室等。主動關心獨居長者,就算未能親訪,也要電話傳愛。總之目的是拉近人神關係,把罪罰轉移成愛德行動,信仰生活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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