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亮行】從傳福音說起〔作者︰閻德龍〕
常年期第四主日(丙年讀經)
讀經一:耶一 4-5,17-19
答唱:詠 71
讀經二:格前十二 31-十三 13
福音:路四 21-30
上個主日的福音提到耶穌回到家鄉的會堂,誦讀依撒意亞先知的說話,藉此道出自己的使命,這也是我們每個基督徒的使命。今天福音中,耶穌繼續對會堂中的會眾說,他們即使希望祂也給他們行奇蹟,祂卻沒打算這樣做。他們認為自己是天主的選民,耶穌傳喜訊與行奇蹟只應給他們,耶穌卻提出先知厄里亞和厄里叟都有向外邦人施行奇蹟,(參考路四25-27)藉此指出福音是為所有的人。正是這番話令會眾忿怒填胸,起來把耶穌趕出城外,領他到山崖上,要把他推下去。(路四29)顯然會眾源於心胸狹隘,容不下耶穌所說的話,拒絕聽來的喜訊,錯失了傳報給他們的福音。
從另一角度看,我們發現原來耶穌在傳福音時,也有挫敗的經驗,但耶穌卻沒有因此失望,也沒有採取妥協的態度,改變真理以迎合別人的取向。同樣,我們傳福音時遇上挫敗,也不用失望。每人總有不接受福音的理由,我們可以接納,卻無需改變福音而作出迎合。
讀經一講述耶肋米亞先知聽到上主的傳話,回答說:「我還太年輕,不會說話。」(耶一6)上主卻對他說:「我派你到那裡去,你就應到那裡去,我命你說甚麼,你就說甚麼。你不要害怕他們,因為有我與你同在,保護你。」(耶一7-8)於是,耶肋米亞接受了天主的召叫,執行先知的職務,過程中,他親身經驗上主的臨在及帶領,一生為主宣講及作證。同樣,我們也是天主特選作先知,傳遞祂的喜訊;無論遇上甚麼考驗,主必保護及支持我們。
讀經二,保祿致格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我們了解當時格林多教會充斥著各種不同的爭吵及對立的現象,不同成員誇耀自己在團體中的重要性,強調自己不從屬任何人。保祿清晰提醒他們,也提醒我們,上主給予的不同的神恩,只為讓各人分擔不同的工作,斷不能自誇自大。如果神恩不能讓人經驗愛,那只是空洞的記號而已。正如保祿所言:若沒有愛,我們不過是發聲響的鑼或鈸而已。(參考格前十三1)我們同屬一個身體的肢體,應彼此相愛和關照,共同建樹身體——基督的教會,這樣,別人因見我們的言行,或會想起耶穌基督,或會有興趣進一步認識他。
聆聽完以上三篇讀經,讓我們一起反省:
(一)我們被召作先知,傳揚天主的喜訊。我能接納當中可能面對的挫敗嗎?在接納別人不接受福音的限度的同時,我能夠堅持傳遞真正的喜訊嗎?
(二)傳遞主耶穌的喜訊時;我確信上主必保護及支持我們,無懼任何挑戰和考驗嗎?
(三)在教會內,我願意將領受不同神恩服務弟兄姊妹,共同建設主的教會嗎?我願意以彼此相愛的生活,讓別人因而認識主耶穌的喜訊嗎?
• 作者閻德龍為教區神父,香港明愛總裁,聖神修院神哲學院靈修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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