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有祢】契約中的盟約〔作者︰林祖明〕

期數
4201期
刊登日期
2024.08.23
作者
林祖明
主曆
2024年08月25日 常年期第二十一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沿途有祢「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這是我們熟悉的金句,天主主動邀請,人的處境是被動,只能答應或拒絕;「你情非我願」就這樣「盟約」便進入永恆。

在這個角度,盟約(Covenant)是「不對等」的,事前沒有適當協商,雙方缺少清晰的條款,只是單方面提出,連考慮的時間和空間也欠奉,被邀請一方也不自知是否有能力履行承諾,就達成這「無知」的協議。

另一方面,契約(Contract)就顯得文明;大家估量過自己的實力——「還得到,先好借」—— 甚至可以討價還價, 最後在第三者見証下簽署;這樣說起來,契約比較文明和人性化。

在創世紀,天主與亞巴郎立約時,天主以剖開的祭品表示無悔,他就在亞巴郎還迷濛中訂立了他的「生死約」;天主藉先知說:就算親生的能捨棄自己的乳嬰,但他絕對不會背棄他與人訂立的盟約。耶穌就在門徒彼此猜疑和爭議時,與他們和人類訂立愛的盟約。

今天不少男才女貌,你情我願,情投意合,門當戶對,深思熟慮下簽署這「對等」契約,照理更有保障;原來只靠人的能力所立的文明約章,由於人性脆弱,「還不到,但又借」的例子到處皆是。

今天「契約」的雙方可能缺少了「盟約」的內涵: 「無論你怎樣⋯⋯我仍然忠誠。」不只為自身的滿足,亦為對方,而達到互相成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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