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熾熱之火〔作者︰廖雅倫〕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讀經一:耶三十八 4 - 6,8 - 10 ∣
答唱:詠 40 ∣
讀經二:希十二 1 - 4 ∣
福音:路十二 49 - 53 ∣

「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來和平嗎?不,我告訴你們, 而是來送分裂!」(路十二51) 耶穌這番話震撼了我們的心靈。這還是我們所熟悉的耶穌嗎?祂的來臨,不是要帶來和平嗎?那麼,耶穌指自己是「來送分裂」, 究竟是甚麼意思呢?
耶穌是和平的建設者,祂也推動我們在世上全心全力建立和平。可是,耶穌所帶來的和平,並不是一種與世無爭的安逸生活,也不是只為追求物質享受而得到的安穩,當然更不是在面對不公不義和惡念惡事時,仍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虛假和平心態。的確,耶穌帶來真正的平安,是要在試煉中成就,祂要我們堅定地對抗罪惡與黑暗,無論這是發生在我們的內心,還是在我們周遭環境裡的。實在,來自耶穌的平安,是一種深層的安穩,明白我們的生命就在天主手中,當我們決意脫離罪惡,並努力不懈地宣告福音喜訊時,內心的平安便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
耶穌以非常堅決的語氣宣告:「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路十二49)祂的聲音中帶著熱切的渴望與迫切的心情,期待人能藉接受福音而使生命能得以轉化。在古代猶太文化中,「火」與「審判」有關連, 當我們聽到「審判」時,往往會聯想到懲罰。然而,耶穌明明說過,祂來並不是為審判世界,而是要使世界藉著祂而得救(若三17)。那麼,耶穌所帶來的是甚麼樣的審判呢?那就是「十字架的審判」。
十字架在向我們宣告:天主竟然如此愛世人,甚至把祂的唯一聖子交付給我們。當我們凝視十字架時,我們看見天主的審判,並不是冷酷的懲罰,而是兩個真理的並列:一方面是罪惡的可怕,另一方面我們所看見的卻是更大、更深層的天主之愛。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為要使我們脫離罪惡,並與祂合而為一。所以,耶穌送來的分裂,其實就是喚醒我們要堅決地與罪惡分裂!
耶穌又說:「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的完成!」(路十二50)在希臘文中,「洗禮」一詞原意是「徹底浸沒」。因此,耶穌並不是指若翰所施的洗禮,而是指祂即將要面對的苦難、死亡與復活,那是祂要徹底沉浸在這救贖工程之中。換言之,耶穌浸沒在祂的死亡與復活中,為的是要將天主的愛火燃遍大地。這火不是毀滅性的火,而是淨煉之火,它焚燒我們心中一切冷漠、罪惡與自私,讓我們得以重新愛天主和愛近人。
耶穌的邀請並不止於祂的時代,而是延續到今天,祂邀請我們每一位,也同樣在世界上燃起這愛火,使我們重燃對福音的熱情,並緊靠聖神的力量,活現十字架的愛: 當我們選擇原諒而不是報復時,愛火便會點燃起來;當我們努力活出真理與公義,即使有時可會被誤解,但是愛火同樣地點燃起來;當我們在日常瑣事中,默默地為愛天主而付出時,愛火也一樣在點燃著。
你是否願意讓天主的愛火在這世界上燃燒起來呢?跟隨耶穌的道路,也許會帶來分裂,甚至迫害,但同時也帶來希望、自由與永恆的賞報。願我們在祈禱中被天主的愛火所觸碰,在聖事中更被這熾熱的愛火燃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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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雅倫神父為教區神父,現任教區助理總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