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可憐我吧〔作者︰廖雅倫〕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丙年讀經)
讀經一:德三十五 15-17,20-22 ∣
答唱:詠 34 ∣
讀經二:弟後四 6-8,16-18 ∣
福音:路十八 9-14
今天福音講述兩位信徒的故事:一位是法利塞人,一位是稅吏。他們都信奉同一的天主,都在同一座聖殿內祈禱,兩人同樣虔誠,經常參與敬拜,也每天祈禱。然而,耶穌最後卻說:「那稅吏回到他家裡,成了正義的人,而那個法利塞人卻不然。」(參路十八14)這句話讓我們深思:為甚麼兩個同樣祈禱的人,結局會如此不同?
首先,讓我們看看那位法利塞人。他極其自律與虔誠,常遵守法律,甚至超越法律的要求。他每週禁食兩次,雖然法律只要求一年一次;他將所有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不僅限於法律規定的部分。從外表看,他可說是一位模範信徒。然而,他的問題在於他心中的天主,是一位會偏袒義人、懲罰罪人的天主。於是,他也以同樣的態度看待別人,藐視那些他認為不配的人,例如稅吏、娼妓等。因此,他的祈禱雖看似虔誠,實際上卻充滿自誇,他口中感謝天主,心裡卻在讚美自己,他所說出的禱詞,是關於自己的成就,而不是關於天主的恩寵,他所敬拜的,並非真正的天主,而是他自以為義的形象。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那位稅吏,他「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路十八13)短短一句話,卻出自他真誠痛悔的心。當時的稅吏被視為不潔、貪婪、與羅馬人同流合污的罪人,彷彿注定被天主遺棄。然而,這位稅吏沒有絕望,他知道,眾人的眼光並非天主的眼光,他沒有依賴自己的功德,而是完全信靠天主的仁慈。他既不自卑,也不自誇,只坦誠承認自己的軟弱,向天主祈求憐憫。這樣的謙卑,正是祈禱的起點,也是悔改的開始。
每次我們參與彌撒,在「懺悔禮」中都會說:「我罪、我罪、我的重罪。」這句話不是形式,而是一種信德的宣認。唯有當我們承認自己是罪人,才能真正經驗天主的慈悲。同樣,當我們在修和聖事中告明自己的罪時,也不是為了陷入自責,而是讓自己看清哪裡偏離了天主,好讓祂以仁慈扶起我們,使我們重新走上正途。
這個比喻提醒我們:天主的恩寵並非賞給完美的人,而是給那些承認自己需要祂的人。耶穌說過,祂來召喚的不是義人,而是罪人,那些自以為無需天主的人,往往最難開放心靈去接受祂的救恩;相反,當我們誠實面對自己的破碎與不足時,反而最能讓天主的愛進入心中。主耶穌教我們在「天主經」中祈禱說:「求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假若我們渴望天主的寬恕,就要先學會寬恕他人。若心中充滿指責與怨恨,就會像那法利塞人一樣,看不見自己的需要,也無法體會天主的平安。
今天福音中的兩個人──一個驕傲,一個謙卑,成了我們的鏡子:當我們祈禱時,是帶著謙遜的心,還是自以為義的心?要記得,天主所悅納的,不是外在的虔誠表現,而是內心真誠的悔改與仁愛。願我們都懷著稅吏的心,常常祈禱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

- 廖雅倫神父為教區神父,現任教區助理總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