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議同行】共議同行與全體教民超性的信德意識(九)〔作者︰鄭小慧〕

期數
4266期
刊登日期
2025.11.23
作者
鄭小慧
主曆
2025年11月23日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普世君王

共用圖片/檔案 - 共議同行500近年來,世界主教會議作為核心動力,推動地方教會在各層面落實共議精神。在此進程中,我們不時聽到一些困惑的聲音。共議精神明確強調教會內不同聖召子民的參與,建議神職人員重新審視權柄的行使與職務的健全分配,尤其是在決策層面,鼓勵更多教友、專家、女性和青年參與,共同承擔教會的使命。然而,這種共同建設教會的強調與願景,被一些神長和傳統教友誤解為民主化,甚至視為削弱聖統制的權威。

對此,格雷奇樞機強調,天主教的「共議同行」與基督新教所理解的「同道偕行」有所不同。天主教的「共議同行」具有其獨特的教會性幅度:聖統制、伯多祿的職務以及主教們的共融,是其不可或缺的基石。我們需要發展的,是聖統制與教會內不同神恩組織及信友之間互動與關係的更新。唯有在此基礎上,我們才能真正談論「共議同行」。

《宗徒大事錄》第十五章記載的耶路撒冷宗徒會議,永遠是共議精神應效法的典範。它展示了宗徒們如何在聖神引導下,聆聽並辨別信友的「信德意識」,以共同作出決定。正是在這種共議的進程中,信友的「信德意識」扮演著關鍵角色。國際神學委員會於2014年撰寫的《信德意識在教會生活中的意義》文件,對訓導權與信德意識的關係做了清晰的闡釋。

教會的訓導權(由宗座與主教們組成)蒙受真理的神恩,其職責是培育、辨別並最終判斷信友的共識。它確保教會忠於福音,並權威性地審視信友的意見,以判斷是否符合聖傳。對信德意識真偽的最終判斷權,專屬於訓導權,而非信友或神學。然而訓導權始終在教會的共融生活中,服務全體信友的信仰。這引申出「接受」的過程。「接受」是指在聖神引導下,天主子民將符合宗徒聖傳的真理融入其生活與敬禮中。聖神也藉信友的信德意識,促使他們接受訓導權的教導。

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曾指出,教宗不謬定義「本身而非來自教會同意」1。這並非指教宗脫離教會,或其教導獨立於教會的信仰。相反,這表明教宗及主教們的教導,因聖神所賜的「確切真理神恩」,本身就具有權威。例如,在頒布聖母無染原罪和蒙召升天兩項教義前,教宗曾廣泛諮詢信友,這充分證明了訓導權與信友的連結。

然而,有時信友在接受訓導權的教導時會遇到困難或抗拒。此時,雙方都需要採取適當的行動。信友必須努力反思、理解並接受教導,因為原則性的抗拒與真正的信德意識不符。同時,訓導權也應反思其教導,考慮是否需要澄清或重述,以便更有效地傳達其核心訊息。在困難時期的共同努力,本身就表達了教會的共融,以及對聖神引導教會「進入一切真理」的渴望。

1 此處意指,當教宗在信仰或道德上以不能錯誤的方式作出定義時,其權威與真理性直接源於天主聖神的恩賜,而非依賴教會(包括主教團或信友)的事先同意或批准。這彰顯了教宗作為伯多祿繼承人,在教義上的特殊神恩,是其職務固有的一部分,並非表示教宗與教會脫節。 參見: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牧者永恆》教義憲章 (Pastor Aeternus), 第四章。

‧逢第二、四主日刊登


  • 鄭小慧,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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